leijy 发表于 2014-11-2 13:34 
谁激动?
资本主义社会,工人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哪里存在什么劳资双方分配?纯粹外行话。
纯粹外行话。外行不外行?
要用事实说话:l有一个农民,假设,在家里,辛辛苦苦劳动了一年,创造了5000元价值。
现在,他到了资本家的工厂,也劳动了一年,创造了20000元的价值.那么劳资双方会如何分配呢?
抛开一切成见,那么:
第一。工人至少,不能低于5000元。不能,他会走人;
第二资本家的,不能低于银行存款一年期利息,假设也是5000元。
第三。剩下的10000元,分给资本家0-10000元,跟分给劳动者0-10000元,都是可能的。对吧?你根据资本论中,马克思说的。只能全部分给资本家?那么是谁规定的?能有答案不?恐怕没有吧。
所以,工人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这个判断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