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5-2-4 09:25 
编辑部没有直接向作者单位通报,已经是给他留面子了。
不会吧,一稿多投都要大刑伺候,这次出这么大的丑,定斩不赦。
关于一稿多投的声明
一稿多投是学术界严厉指责的行为,因为其:(1)不必要地浪费了期刊版面及编辑和审稿人的时间;(2)对相关期刊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3)搅乱了依据科学成果的发表所建立的学术奖赏机制;(4)违反了版权法。
凡发现一稿多投,本刊一律退稿,同时函告作者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如果一稿多投造成既成事实(即文章已经发表),本刊将采取以下措施:(1)拒绝一稿多投作者向本刊继续投稿;(2)在本刊上刊登关于该作者一稿多投的声明,并列入目次页,以便被检索系统收录,供同行检索;(3)通知作者所在单位和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