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hjhf 发表于 2015-4-2 20:29 
起码对研究生,我觉得可以导师负责。学生抄袭,导师连带受处罚。而不是把教授们放一边,完全简单的交给查 ...
哦 这么听起来的话确实有点没道理啊.....我觉得自己的文章其实不应该算到查重率里面.....
嗯....导师负责我觉得听起来还不错,但是我个人也会担心完全取消机器查重,都交给人来做,碰上真正重视学术的老师那就很好,碰上拉帮结伙只想混的老师的话.....那就要完的感觉.....虽说制度本来就只是起促进作用,我觉得还是有这么一关比较好。
但是具体怎么做我觉得是可以商量的。比如导师负责+机器查重(查重不合格,导师给出意见...?比如这样?),自己的论文有个比例或者是不算,算法整个提高什么的,我觉得应该促进制度更好的发展,这方面看起来似乎意见是统一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