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08-12-22 18:15 
3、会员自发建立的QQ群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任何行为,不得有损害参与会员利益的任何行为,请参与会员自行鉴别,论坛对自发建立的QQ群不作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2-23 9:02:48编辑过]
既然自发建立的QQ群与论坛无关,论坛自然就无权管,也没有连带责任。有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有司法机关判定,论坛写这样的话不是很有意思么?女儿都不是你的,你管人家嫁大款还是嫁流氓?
这属于典型的越俎代庖,管得太宽。论坛能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不违法就很好了,别去管其他的事情。QQ和MSN都不担心会员通过这些工具违法,论坛担心不是有点杞人忧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