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19) 回复(0) 2019-04-29 14:24:00赞快速回复
历经艰辛探索的成果:逐步消灭剥削的“路线图”
与《宣言》的“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和“消灭私有制”

阅读(5) 回复(0) 2019-05-07 14:03:53赞快速回复
盼铁成钢 发表于 2016-9-3 14:45 ========================================== 之所以称程先生的“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的提法颇有新意,是相对于旧的、也是现实中仍因袭着的按资分配——“资本主体型的分配原则”而言。 旧的、现实中仍因袭着的“资本主体型分配的分配原则”在初次分配中表现为:以资为本,即亲资本,远劳动(或者叫重资本轻劳动)——资本(投资者)所得:既收回成本,又独占全部收益(利润、剩余价值);而劳动(投劳者)所得则仅仅为劳动力成本(工薪)——“仅能糊口的工饷……”——选自1886年“五一”大罢工期间在工人中流行的《八小时之歌》. 已经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尽管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显然不能继续因袭“资本主体型分配的分配原则”——这种以资为本的旧的、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分配原则”,而是必须创建、实行新的“分配原则”。因而程先生关于“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的提法颇有新意。 遗憾的是作者仍站在企图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的角度来论述和阐释“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 盼铁成钢认为: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对我们所处的历史阶段作出了正确判断。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要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发展成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度,还有很长的成长之路要走。 正确认识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把当今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马克思所预测的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条件阶段的社会主义历史阶段混为一谈,不把只有在社会主义中级乃至高级阶段才能实行的按劳分配(或者所谓的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方式强加于当今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确立与这个特定历史阶段相适应的基本分配方式,对依据新的分配方式设计、创新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分配制度,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邓小平. 创建、实行“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原则”必须解放思想,摆脱传统认识的束缚,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立足于以初次分配为突破口,聚焦于改变初次分配对劳动的不公,以逐步消灭剥削为核心,通过逐步减轻、降低初次分配中的剥削来践行“这个道理”中所讲的消灭剥削。 盼铁成钢认为,实际上,历经多年艰辛探索,我们党已经为创建、实行“劳动主体型的分配”勾勒出了一条基本“路线图”——一条从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的简明“路线图”。 转一个帖子: 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劳苦大众求解放的两大诉求:消灭压迫和消灭剥削……
阅读(17) 回复(0) 2019-05-05 17:28:02赞快速回复 劳苦大众求解放的两大诉求:消灭压迫和消灭剥削。社会主义中国,压迫已经被消灭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剥削现象尚存。 从建国初期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方针,到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收益分配论,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劳动所得),逐渐减低生产资料报酬(资本所得)的原则,到随着经济发展(即“蛋糕”的不断做大),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历经多年的艰辛探索,勾勒出了一幅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向着共同富裕发展——分好不断做大的“蛋糕”)的简明“路线图”。 -------------------------------------------------------------------- 从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与《共产党宣言》中的 “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和“消灭私有制”. “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见《共产党宣言》. 从建国初期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方针,到让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收益分配论,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劳动所得),逐渐减低生产资料报酬(资本所得)的原则,到随着经济发展(即“蛋糕”的不断做大),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的重大决策……历经多年的艰辛探索,勾勒出了一幅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向着共同富裕发展——分好不断做大的“蛋糕”)的简明“路线图”。 若在分配实践中践行这个“路线图”,当初次分配中劳动要素所得逐步提高到占收益(剩余价值)的百分之百,即资本要素所得逐渐降低到为零之时,岂不就是剥削彻底消亡之日?剥削一旦被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剥削功能一旦消亡,那种利用对生产资料(资本)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还存在吗?“消灭私有制”还会是遥不可及的吗? 让人困惑的是:既然历经艰辛探索,已经有了逐步消灭剥削的“路线图”,为什么还要一方面抱着把无法实行的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强加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分配实践“头上”的幻想不肯放弃,另一方面在分配实践中却继续因袭着只能富资本、穷劳动、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游戏规则”而不肯改改呢?为什么就不能珍惜艰辛探索的成果,就不能依据这个“路线图”,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来,让艰辛探索的成果落地生根? |

为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向着共同富裕发展抓紧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

阅读(0) 回复(0) 2019-05-24 15:10:47赞快速回复
为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向着共同富裕发展抓紧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

阅读(3) 回复(0) 2018-06-22 14:18:12赞快速回复
幻想、主张在分配实践中实行按劳分配(或者叫按劳分配为主者),共同的“毛病”
——不事实求是,不从实际出发,总以为能超越阶段、总想着去“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阅读(26) 回复(0) 2019-06-21 14:27:16赞快速回复

阅读(1) 回复(0) 2019-06-20 13:16:10赞快速回复
不能也不要再把按劳分配或者叫什么按劳分配为主
强加于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头上了!
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
“有的人总以为只要一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具备了实行“按劳分配”的条件,有的人总想在刚刚走上社……”其实,要把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建设成为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的国家,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可以和能够实行按劳分配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如果不想干揠苗助长的傻事,就不要把按劳分配强塞给这个历史阶段;如果不想闹笑话,就不要干“缝制”皇帝的新装的傻事——拼命地把非按劳分配妆扮成按劳分配的荒唐事了。
打个比方来说吧:大冬天的,只有到了海南岛,才能穿单衣服,可人还走在哈尔滨到长春的路上,就能穿单衣服 或者以穿单衣服为主?
再打个比方: 明明只是个“CD机”,明知它根本就不能播放“VCD"甚至是“DVD"碟片,还硬要拿“CD机”去以播放”VCD"、"DVD"碟片为主,不觉得荒唐可笑吗?
讨论: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逐步消灭剥削谈.
《讨论: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究竟该怎样践行“这个道理”中所说的“消灭剥削”?——逐步消灭剥削谈.》(修改稿).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
“这个道理”,是多年来许多中国人已经耳熟能详的、关于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道理”。
“这个道理”告诉人们: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和本质特征,也是选择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目的。 “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64、373页).
“这个道理”,不仅“道”清了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和本质特征——共同富裕,而且“理”明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两大根本途径(亦即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好的两个重大课题):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把“蛋糕”做大;消灭剥削以消除两极分化——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
“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制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374页).历史和现实表明,走资本主义道路,虽然也可以不断把“蛋糕”做大,但不能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不可避免两极分化。中国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选定了不搞两极分化的共同富裕之路,就在于对社会主义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在于坚信她能够作出有效的制度性安排,通过逐步消灭剥削以消除两极分化——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
剥削,一个根本的特征就是以生产资料(资本)为工具,无偿占有他人劳动的成果。
剥削,源远流长,是自阶级社会以来的历史现象,有一个产生、发展、消亡的历史过程。而消灭剥削,也同样是一个逐步推进的、相当长的历史过程。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与资本主义相比,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变革,广大劳动人民已经从政治上受压迫的状态下彻底解放出来,但仅有这种政治上的解放并不足以使广大劳动这从经济上受剥削的状态中彻底解放出来。 因此,已经发生了根本变革的新的生产关系,不仅是广大劳动者从政治上解放的“政治形式”,同时还应该是“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见《法兰西内战》下同),因而对社会进行“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逐步完成”的“以自由的联合的劳动条件去代替劳动受奴役的条件”的改造——作者特意用括号注明“这是经济改造”,从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逐步“把劳动从奴役下解放出来”,逐步使劳动、使广大劳动者“在经济上获得解放”,是“公社”——新的“政治形式”所面临且必须解决好的重大历史课题。】——参看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2019-06-11 23:35:01《讨论:应该如何消灭剥削?》.
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所面临的实际情况虽然与当年的“公社”有诸多的不一样,但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即同属新的“政治形式”——“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具有相同的重大历史课题——通过“经济改造”,从分配上逐步消灭剥削——逐步使劳动、劳动者“在经济上获得解放”,逐步“把劳动从奴役下解放出来”。为此,【 中国共产党人在团结、引领全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从新中国建国初期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总方针,到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新的收益分配论(15大首次提出的),从宽泛地讲消灭剥削,到具体以初次分配为突破口,从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劳动所得),逐渐减低生产资料报酬(资本所得)的原则,到作出随着经济发展(即“蛋糕”的不断做大),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17大提出、18大重申)的重大决策,历经多年的艰辛探索,已经勾勒出了简明的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向着共同富裕发展——分好不断做大的“蛋糕”的“路线图”。】——摘自强国社区>深入讨论 2019-06-11 23:35:01《讨论:应该如何消灭剥削?》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这个道理。”中国已经走上了并将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中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那么在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过程中究竟该怎样践行“这个道理”中所说的“消灭剥削”呢?
个人以为,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逐步消灭剥削,可以有两大“基本方式”:
一种是(个人称之为)剥夺剥夺者的“剥削工具”所有权。——剥夺剥夺者对“剥削工具”(即剥夺者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的所有权。在社会主义实践史上,这是在夺取、建立新政权的过程中曾经采用过的“基本方式”。
另一种是(个人称之为)剥夺任何人的剥削权。——即只剥夺“剥削工具”的“剩余劳动成果索取权”。
在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中,可以先通过剥夺剥夺者的“剥削工具”所有权——剥夺剥夺者对“剥削工具”(即剥夺者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的所有权,开创社会主义新纪元,创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走上社会主义建设之路。在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应该且必须通过作出有效的制度性安排,对遗留的剥削现象,通过逐步剥夺任何人的剥削权——逐步剥夺任何人“利用”对社会产品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逐步剥夺“剥削工具”的“剩余劳动成果索取权”)的基本方式逐步消减,直至任何人的剥削权的最终消亡——彻底消灭剥削。
“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见《共产党宣言》)。
如果说,《宣言》中所说只“剥夺”任何人“利用”对社会产品(生产资料——资本)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可以从“剥夺任何人的剥削权”(剥夺“剥削工具”的“剩余劳动成果索取权”)去理解、认识。那么,通过作出制度性安排,逐步剥夺任何人的剥削权,则应该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亟待深化认识的,逐步消灭剥削的“基本方式”。
剥夺任何人的剥削权。通过作出有效的制度性安排,即“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只逐步剥夺任何人“利用”对社会产品(生产资料——资本)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剥削工具”的“剩余劳动成果索取权”),开创新的初次分配方式——劳动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随着初次分配中的资本所得比重的逐步下降,逐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直至任何人都不再有“利用”对社会产品(生产资料——资本)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剥削权的最终消亡——彻底消灭剥削。
逐步剥夺任何人的剥削权——在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完全确立,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历史条件下,是践行“这个道理”关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切实可行的“基本方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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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笔者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完全确立,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在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历史条件下,践行消灭剥削的正确选择是“逐步剥夺任何人的剥削权”——“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只逐步剥夺任何人“利用”对社会产品(生产资料——资本)的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剥削工具”的“剩余劳动成果索取权”)是的“基本方式”。至于不宜、不能再援用之前的“基本方式”:剥夺剥夺者的“剥削工具”所有权——剥夺剥夺者对“剥削工具”(即剥夺者用作奴役和剥削劳动的工具的生产资料、土地和资本)的所有权原因则不在此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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