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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016-3-24 10:12:01
wxz0716 发表于 2016-3-24 08:20
都不交版面费的?
一个普刊要什么版面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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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12:46
guanguotingyu 发表于 2016-3-24 08:44
我想问一下,这两个期刊是啥,至少不要版面费
专业类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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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13:17
唉唉,还是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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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13:36
agoodfish 发表于 2016-3-24 09:11
保存证据,一定要保存投稿和刊发时间,三个月另投确实是大家公认的。
已经截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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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14:33
agoodfish 发表于 2016-3-24 09:11
保存证据,一定要保存投稿和刊发时间,三个月另投确实是大家公认的。
已经截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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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15:17
lihaidong 发表于 2016-3-24 09:16
那就成为了学术不端的污点了!
是啊,就是个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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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15:59
xavierxu99 发表于 2016-3-24 09:32
意面之辞,不好说
还需要什么信息,我补充。
现在联系编辑部,电话没人接,邮件不回,也是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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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17:47
xiaoshiyue 发表于 2016-3-24 10:08
楼主还是图便宜吃大亏了。如果你投个版面高的,我就不信会不交钱给你发!
这有什么便宜可贪的,这种刊物在我们单位科研考核中没有任何意义;
而且我们专业的专业类期刊就没有听说过要版面费的,核心刊物不仅不要版面费,而且还给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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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26:39
赶紧撤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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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26:55
没事的,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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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34:13
可以发个邮件要求A刊撤稿,并说明撤稿理由,同时保留三个月内对方无消息的证据,以及你邮件要求撤稿的证据。对方撤不撤是他的事情了,但万一以后你牛逼了,有人扯这个事情,你还说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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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34:39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

对这个问题很多人的解释是:“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道德问题, 浪费主编和审稿人的时间和精力,增加别人的劳动量”,但问题是竞争的市场中,低效率的落后的就应该遭到淘汰。不允许一稿多投只能巩固期刊的垄断地位,说到禁止一稿多投很多人默认为学术潜规则,但实际上这只是期刊的霸王条款,而正因为如今在期刊上发表文章成为评判一个人学术水平的依据之一,导致期刊的地位上升,因此大家才不得不接受了这一条款。做个类比,你发简历一发一投吗?一发多投不浪费HR时间精力吗?说白了不过是工作领域招人难,你处于强势地位;学术领域发表难,你处于弱势地位,很清楚的市场竞争中弱势一方与强势一方的差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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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46:15
马甲甲 发表于 2016-3-24 10:34
可以发个邮件要求A刊撤稿,并说明撤稿理由,同时保留三个月内对方无消息的证据,以及你邮件要求撤稿的证据。 ...
已经电话、邮件都联系了,但是对方没有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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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47:57
joshuab@yeah.ne 发表于 2016-3-24 10:34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 ...
最让我郁闷的是,这个刊物明明说三个月未收到通知,作者即可自行处理;但是却在五个月之后直接给见刊了,也不联系一下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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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56:02
恭喜楼主中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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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0:56:58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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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1:01:07
投稿某期刊,复审已经快3个月,有哪位遇见过这样情况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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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1:19:45
非核心期刊录用速度比较快,大家应该请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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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1:41:01
kevinwqj 发表于 2016-3-24 10:47
最让我郁闷的是,这个刊物明明说三个月未收到通知,作者即可自行处理;但是却在五个月之后直接给见刊了, ...
既然有规定就按规定来,找过三个月如何处置由你决定,但既然见刊了也许会带来一定麻烦,不过错不在你,所以要保存好所有证据,防止麻烦找上来时难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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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1:53:25
明白你意思。但你文中的刊物ABABB应该是ABAAA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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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2:11:30
freeqxd 发表于 2016-3-24 11:53
明白你意思。但你文中的刊物ABABB应该是ABAAA吧?
是写混了,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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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3:32:20
可能就是因为那个期刊不咋样才会这样吧 要不怎么要发表也要联系下啊 一稿多发也没什么大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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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3:38:17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一稿不能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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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3:48:49
这也不是你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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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3:57:08
如果情况真是这样,那你是没有责任的。A要为它的不规范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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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5:18:17
撤稿吧。。。没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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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5:50:55
kevinwqj 发表于 2016-3-24 10:10
嗯,我已经截屏了
保险起见,你可以公证一下,证明你是过了对方的审稿期才投B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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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5:57:29
吓死宝宝了
要是都是核心期刊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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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6:15:51
时间往前冲 发表于 2016-3-24 09:23
投不同的刊物的时候适当改一下
过了刊物自己规定的审稿期再转投,文章改不改由作者自行决定,为什么一定要修改后再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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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3-24 16:36:41
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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