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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多投可以理解,不然非要等到至少3个月后被告之不能发表再投别家,为时晚已.
但坚决不支持一稿多发,这是最基本的学术道德,而且也是可以避免的,一旦发现坚决拥护大家把它纠出来严惩.
到底咱们要不要一稿多投,不多投等得太久啊。然后,还要改,然后再等。
一稿多投应该算是最轻的学术不端吧?
没意思
深有同感!
jhcai 发表于 2009-5-27 14:45 好吧,好吧,好吧,我承认是我太无聊了好不?版主在不?拜托你把这贴删了好不?
jhcai 发表于 2009-5-27 11:37 以下是引用difficult在2009-5-27 9:26:00的发言:以下是引用sandy2001在2009-5-27 8:44:00的发言:无聊啊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