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clx 发表于 2009-7-4 12:37 鄙人几年前也干过这事,那时刚刚从教,为了完成科研工作量,就采用了短期行为. 现在追悔莫及.文章这东西,一发表就是白纸黑字,抹也抹不掉.有一篇文章发在或对你学术生涯的打击是非常沉重的.因此,奉劝各位发表文章时,要有长期眼光,算大帐而不能斤斤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