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usseau 发表于 2017-11-5 11:25
林同学不常发帖,但这不是说,很长时间不发帖了,就必须来一发啊!
“不过,等等,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 ...
地基是产生楼房稳固性的预设,但稳固的楼房是地桩产生的?
回忆一下,重农学派的封建外观是指什么?
重农学派那里,土地是剩余的前提,因此,贵族收取地租是生产阶级生产剩余的结果,但这一结果的合理性在重农学派那里是通过因为贵族提供了土地才使得生产得以进行来加以辩护的。
也正因为如此,在重农学派那里,始终没有逃出配第教条,即: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剩余,这一点在斯密那里被扩展成牲畜也劳动,从而将原本初孕的劳动价值论杂交化了。也就是马克思批判的庸俗成份。
一个人提供资本(的任何形式)都不是劳动,从而不创造价值一如一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土地都不是生产活动一样具有同价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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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劳动”一词在马克思经济学这里实际只能是“劳动力”的使用,也就是“劳动力的有用性”或劳动力的使用价值,某种“劳动”是人类在某一时间内做某事的人体(类)体力(能)脑力为达到满足某种需求有目的的运动,劳动力则是这种运动的能或力的可支配或正在支配和已经支配了的能和力的耗费,两者是应该区别的,论坛上许多人之所把生产资料的运作也看成劳动,实现是把生产资料这种物人格化了,也或说把劳动物化了,从以人为本的人类社会经济学来说,这种人格化的生产资料也是人类可控制下的自然之物,故属于人类的能力的外化,是人力对自然力的同化或说和谐下的征服,这样与自然相处时自身处于开放状态下的人的劳动与生产资料(物)的结合体现出来的“劳动生产力”就表现为大于劳动者(人)孤立状态下产生的使用价值。而这也正是国学的从心(自我)出发以达天人合一的追求。所以,依据这一观点,“资本”创造价值的背后是运用它的人在创造价值,至于这个人是传统意义的劳动者还是作为资本拥有者的人,这是两个阵营争功劳的搏弈,我站在能代表更先进生产力的一方。
我的全息或泛系价值论认为这是从人的运动状态的角度来看。如果,不把人作为唯一主体,万物平等(泛观)则人的劳动与物(生产资料的运作)都是自然运动,人要长久与自然相处必须要遵重自然和人相交的规律,就是说不仅仅是物的规律,还要考虑人类(个人表现为“我”)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