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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30:39
穷是可怜,但能成为抢劫的理由啊。至于量刑,我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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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34:08
抢劫属于重罪重判的类别丫……可怜的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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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36:19
因为没钱就是三年,有钱的话根本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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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38:56
唉,一判定终身,有时候世人的歧视反而很难让“浪子”回头,这足以让世人思考严厉执法、机械执法的弊端了。还有就是大学生还是不明白要做自己能力相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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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39:34
不知道是该说社会太残酷,还是我们太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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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42:27
可怜的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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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42:53
swchotheart 发表于 2009-12-1 12:50
抢劫罪是故意犯罪,不仅侵犯财产权,更主要的还侵犯别人的人身.刑法对其量刑比较重.也体现了国家对人身权利的保护.
但是不也得到被抢者的原谅了嘛,缓刑多好!这个量刑重,我认为经济犯罪应该量刑重才对。经济失衡才是造成犯罪的很重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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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45:02
我国法律的人为操作性太强了。

应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在牢狱里呆三年,出来之后好人也要变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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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46:28
法律使有钱有权之人糊弄百姓的障眼法,对蚂蚁式的我们法律是铁,对有能力的人有来说法律就是橡皮泥就是皮筋。
没钱没势法律是就是铁定的雷打不动,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官司由人来断。同样的官司可以有上千中断法,怎么断案都各自有各自的道理,结果究竟如何,就看我们的法官唱的是哪一出。此外,有钱能使鬼推磨,人常说民不告官不纠,故意杀人还可以判他个精神分裂不用判刑。
自古以来打狗看主人,所以地位地的穷贱民违法的成本肯定比别人要高,别人陪几十块钱的事情放到弱势群体身上他就有可能需要付出一条腿,或者一只胳膊,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理解。作为弱势群体违法时一定要掂量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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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0: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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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02:42
难道非要赶尽杀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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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07:29
被路人喝止而立地哭泣,可见其良心未泯,这是无奈之举,所谓法外开恩,但是这样的赔偿,这样的判决,我自己感到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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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13:02
一声叹息,不知该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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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17:32
都说法律顶个球用,开始不以为然,现在不得不默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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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19:18
判的不合理。。。法律是需要威信,但更需要大众的认可。。。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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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32:32
又杯具了,只会抓这样的人,真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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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35:01
这便是中国一部分现状的缩影,贫富差距,法律健全问题,大学生的教育,官场的贪污腐败,官本位,哎,真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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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41:45
信息有限,难做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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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43:02
窃钩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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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43:55
一个大学生,解决问题竟是用这种方式??????太可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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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49:33
几百块钱打工不就赚来了?真是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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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50:52
大学生抢劫?而且是为了赔一辆自行车!脑子被门挤了吧!这还值得同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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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58:39
法 理 情  该怎么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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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1:58:56
受点伤赔偿3000简直是敲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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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2:02:42
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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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2:03:09
中国没有陪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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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2:05:46
是不是该想想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钱,贫富悬殊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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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2:24:24
中国的教育制度,悲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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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2:25:23
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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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 12:26:12
确实太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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