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约生产资料公有制优越性发挥的主要的问题包括:公有生产资料“所有者权利”行使者混沌及其带来的经营低效化、夸大固化神圣化“按劳分配”的作用所带来的分配功能片面化、工人阶级“被组织”带来的地位作用弱化
——所有者权利包括占有权、运营权和经营权、收益权、处分权、监督权等,在现代经济中它们可以而且应由不同的主体来行使,例如占有权、收益权、处分权应当属于人民依法授权的国家机关或专责机关,运营权应当属于依法授权的专责机关或经济组织,经营权应交由专业人士或由专业人士组成的团队,监督权应属于依法授权的专责组织以及由其授权的个人或组织,相关的工人组织或其指定(委托)的个人应当在经营团队和监督机构中占有适当位置。只有搭建出结构合理、分工有序、互相制约又协调高效的公有制经济“所有者权利”行使体系,才能为充分焕发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创造必要的条件
——“按劳分配”只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是无法兼顾积累与消费的,它只涉及普通劳动的效率与公平问题而无法兼顾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因而其功能、作用是有限的,过分夸大其地位、作用,并将其固化、僵化、神圣化,必会“初蒙其利、终受其害”
——分配的积极功能是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从而既有利于顺利实现社会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又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单纯的“按劳分配”是永远无法做到这一点的
——“按生产要素分配”或者“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相结合”能较好的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却无法(很难)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因为按资本要素分配与“积累”或“扩大再生产”并没有直接关系,也许在按资本要素分配之后再加上一个“按社会需要投资的自主权”或者设计一个类似“积累率”的评价目标【主业“扩大再生产能力”可以用“积累率”或“积累率-负债率”来评价/如果发展其他业务或者转投其他领域则必须报有关机关批准或备案】会更好些
——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设计要比资本主义分配制度的设计更加精细、复杂,因为其功能目标更多(很难兼顾的),任何简单化、片面化、凝固化、想当然的做法都是错误的、有害的(即会“初蒙其利、终受其害”或“未蒙其利、反受其害”。)
——工人阶级是国家和社会的领导阶级,工人组织则是工人阶级在企业的直接代表者,应该让工人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参与企业的初次分配、参加企业的监督监察,为此必须建立真正自主高效的工人组织,推选或委任专业、精干的人士作为其相关方面的代表,并为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各种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