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ture9988 发表于 2010-2-9 14:08 
“抄袭门”主角之一的刘解龙:我是“被署名”
王伟健
2010年02月09日08:18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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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教授抄袭“大”教授?》(见本报2月8日第12版)刊登后,引起强烈反响。今天,本报记者采访了长沙理工大学,以及该校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刘解龙。
作为“抄袭门”事件主角之一的刘解龙,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直到发表之后,朱锡平才告知我,将我作为第二作者署了名。”论文未经他同意便发表,是“被署名”。
刘解龙说:“我没有抄袭的动机,一是因为这篇论文研究的是制度经济学,而我研究的是劳动价值论;二是我当时已是教授,不需要为评职称去发表论文;三是我也没用这篇论文去申报课题。”他甚至说,“这不排除是朱锡平有意陷害。”当记者向他要朱锡平的手机号码,他说,“朱锡平不值得交往,我把他的手机号码给删除了。”
长沙理工大学校长助理、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叶泽说:“2004年,刘解龙是经济学院院长,目前,他是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
长沙理工大学对本报报道十分重视,今天下午和晚上连续召开会议,并邀请本报记者参加。长沙理工大学副校长付宏渊说,对于出现这样的抄袭事件,学校感到“遗憾、气愤”。
据了解,2008年,曾有人向长沙理工大学举报朱锡平和刘解龙抄袭,长沙理工大学为此进行了调查,认为举报内容基本符合实际。朱锡平承认了抄袭事实,也承认在论文发表之前并没有与刘解龙沟通,只是在文章发表出来以后才将署名的事情口头通知了刘解龙。为此,调查组要求朱锡平在论文发表的原刊《经济评论》上就事实真相发表书面申明。
长沙理工大学表示,刘解龙在署名的问题上并不知情。不过对刘解龙在事后没有严肃对待被署名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由于朱锡平已于2004年调离长沙理工大学,调查组没有对他的处理做出进一步的要求。
长沙理工大学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朱锡平写的“说明”:“我与刘解龙联合发表于《经济评论》2004年2期的文章《来自科斯定理的挑战》,署名投稿时,未经刘解龙同意,是文章发表后才告诉他的,文章由我负责。”这份“说明”写于“2008年3月12日”。
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联系到朱锡平。对于此事件,记者将继续关注。
被署名?搞笑。在被署名的时候连被署名的文章也不过目一下?而且自己没参与创作的文章就这么理直气壮地被署名?那本人也去写(抄)几篇垃圾文章挂国外大家的名字让他们被署名一下,你看他们干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