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开石 发表于 2019-7-13 15:18 
要素本身定义也是变化的。
地租劳动意义确定。
资本——原来其实是股本——对应利润
你的说定义变化的要素,是指机器、厂房、原料、燃料等生产资料。虽然萨伊把它们叫做资本,但是其实它们不是资本。资本是一个过程,一个价值增殖的过程,但是机器、厂房、原料、燃料等生产资料不是一个过程,更不是一个价值增殖的过程。所以它们不能叫资本,只能叫生产资料。你的所谓定义变化,实际是指它们有不同的名称。它们叫做生产资料,也叫资本。但是把它们叫做资本是错误的,许多错误的观点都是从这个错误的名称中引申出来的。
按照萨伊的观点,要素价格有三种,工资、地租和利息。
但是要素价格实际是,工资、地租和生产资料价格。
产业资本家要支付三种要素价格,才能获得三种生产要素,从而才能把它们投入到生产中,生产出产品。
产业资本家可以通过支付工资,获得劳动力,通过支付地租,获得土地,但是无法通过支付利息而获得机器、原料等生产资料的。
产业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购买是一种对生产要素的购买,但是这种要素的交换是一种特殊的要素交换。
产业资本家不论是对劳动力的购买,还是对土地的租用,都是一个生产部门内部的交换。
而生产资料交换,是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交换。例如,生产谷物的产业资本家购买耕畜,谷物生产部门与耕畜生产部门之间的交换,是生产谷物的产业资本家与生产耕畜的产业资本家的交换。
如果说工资和地租这两种要素价格是收入的话,那么生产资料价格这种要素价格也是收入。
不过生产资料价格不是一种简单的收入,生产资料价格,不是工资、地租和利润,也不是利息。生产资料价格是上游产业链的收入。
例如对于谷物生产部门来说,耕畜是生产资料,它的价格是生产资料价格。但是耕畜的价格是什么收入呢?它不仅包括耕畜生产部门的工资、地租和利润,还包括耕畜生产部门的上游产业的工资、地租和利润。因此,生产资料价格不是一个生产部门的工资、地租和利润,而包括是生产资料的产业链上的所有部门的工资、地租和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