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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09:53:43
应该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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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09:55:13
既然不是你做的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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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09:57:43
我感觉不能认,因为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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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09:58:06
是自己就是自己,不是自己就不是自己,要让他们证明是你错了,要有证据说明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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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09:59:54
原则问题无论什么情况都要坚持,坚决不能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
态度要好,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此事。
同时还要要求相关部门给出公正的调查报告,搜集和准备你能拿到的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并且要保密。
对于任何猜测性的结论,都不要去和工作同事或者有直接关系的人争执,对于那些旁观者则要坚决的反击,不留余地的反击,就向攻击狗仔队一样。
其次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此事对自己的影响程度以及事件的进展情况做一个让自己满意的决策,在赔偿问题上可以适当的让步,但是再次强调,原则问题坚决不退缩。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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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03:48
威逼利诱是手段

找人认账是目的

担惊受怕是心态

生不如死是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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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13:11
路过,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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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14:41
吉人,自有天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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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15:09
还是多方面准备吧,大原则不能变,即不能让自己成为一号人物,你一旦承认那后果就很难说了,还有周围人对你的言论压力,做个真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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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15:47
绝对不会的,放心。必须讲究过硬的证据,没有证据是不可以拘人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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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16:45
应该不会被拘留吧,你只是嫌疑人,又不是罪犯,拘留你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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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17:22
事实总会晓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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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23:01
哎,我觉得也是哎。不是自己干的当然不能承认,关键是你到底是不是确认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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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23:37
如果不清楚当替罪羊的意义何在,就不要当替罪羊,同意楼上某位兄台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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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24:58
尽可能找到有利自己的证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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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29:09
如果真的不是你的过错 妹妹可千万别做单位领导想推卸管理责任的替死鬼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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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29:38
只要不是自己,就不要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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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31:16
我也认为不要同意,事情本不是你做的,为什么要承认,并且对以后也没有好处。
另外这样的学校领导也真是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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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31:28
汗,要是烟头引起的火灾,为啥烟头尸体还在?烟头不烧自己只烧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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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35:19
什么年代还出这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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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39:18
不会拘留的!不能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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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42:14
不是自己干的,为什么要承认呢。
学校让你承认,主要是想把事情早点解决。给大家一个交代。
如果是我,死活都不会承认的。如果承认了那就是你干的了。那会影响到你的人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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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43:33
我个人认为:这件事情你得搞清楚了,前提是:如果不是你的原因引起失火的,那就坚决不要承认,否则后患无穷。你可以提前找到你比较好的朋友作为后续支援,免得不放你出来就真的麻烦了。(也许我多虑了,留个心总没坏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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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44:29
不要承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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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46:48
不是你的错,干嘛要承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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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51:52
既然现场有烟头,他们可以拿去鉴定啊。不关你的事千万不能承认。想想在中国一个人要是有污点记录以后是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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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57:43
不能承认的,没有做过的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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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0:58:59
不会的放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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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1:00:15
没事,不用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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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27 11:01:47
如果你坚信不是你的过错,那就不能去承认。不能自给冤屈自己,不论外界压力多大。只要不是你所为,就要坚持自己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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