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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08:41:46
法律学得不精,学问也不是很高,所以说话不是很严谨。从楼主的想法延伸出去,无论是贪几百万还是闯红灯,本质上都是通过不遵守规则获利,而这个规则可以是法律等明文规定的也可以是约定俗成的如道德,也就是通过侵犯其他人的合法利益而获利。
为什么贪污问题解决不了,反而已经熟视无睹,人们如此迅速地接受这个现象(想想上次看到娱乐场所遮蔽公车车牌的新闻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就是因为我们的国人(包括在座的诸位)我们的文化中,从来没有尊重的规则的概念,没有尊重他人权益的概念。(在这儿,我不由又想到另一个贴子,关于一个上海学生应聘人大行政人员的遭遇,某些资深人士的回复所持态度,“潜规则”已经堂而皇之走上了台面!)
几千年的专制社会、奴性社会,所有人(包括皇帝)都缺乏安全感,没有清晰的财产、人身等权利界限(你的一切都属于皇帝(别人)所有)。一个人不能确定哪些东西属于自己,也就不能确定哪些东西属于别人,又哪里谈得上尊重保护别人的权益?各种规则又还有何意义?规则没有了意义,破坏规则也就成为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情了!
规则是用来保护绝大多数人的长期利益的。只有尊重并保护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自身的权益才会得到保护。今天你闯了别人的红灯,明天别人就会闯你的红灯;今天你以权凌人,明天别人就会以权凌你!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那些既得利益者们又有几个又有几天能睡个安稳觉?伏尔泰的那句话,我们的国人何时才能理解?
清明节的时候,妈妈又在抱怨贪官污吏,我问她,那你坐老姨的公车回家上坟算不算贪污?同样的问题问在座的诸位,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贪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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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08:43:27
有些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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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08:48:54
老百姓出现这些问题心理就是官员带出来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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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09: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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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09:25:58
31# david_wang
说得很好。
但是,我们为什么没有尊重规则的文化,值得深思。这是中国致命的一个基因之一。
我举个例子,再过十字马路的时候,你规规矩矩办事,但是这也许更危险,倒还不如闯红灯来得好,因为有人闯红灯。当尊重规则变成了一个不占优的策略,想都不用想规则被忽视。
许多人只是简单的认为是因为人的自私,人的自私十万年也改变不了的事实,难道要我们等待一万年。
另外为什么我们对与他人的违规熟视无睹,尽管很生气,这是有很深的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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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09:35:57
很有道理。贪污是人的劣根。是制度的不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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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0:01:32
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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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0:07:01
心态失衡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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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2:58:49
雾水一头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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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3:36:55
贪污,有其定义
不能随便扩大化。。
要饭的还贪污了部分街道,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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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5:14:55
40# whmmx
你还别说,乞丐有时候真的会做出要挟的行为,类似于官员的索贿——站在你家门口就是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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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6:33:36
楼主说什么啊 ,先要看清楚权利是怎么来的,吃饭是我的一种权利,我每天都在行使,却没人指责,楼主怎么能如此混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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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7:23:40
31# david_wang s
看来这个楼主还是知道根本的,合胃口~~1楼的不知道在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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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8:52:55
42# kim-2.yao
权利,只是权力的表现或者结果。
就像你说你有挑起200斤重量的能力,只是因为你有力而已。
你有吃饭的权利,只是你有权力而已,当让这个权力消失的时候,你连呼吸的机会都没有,别说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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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9:04:44
楼主是属于发散性思维的,中国的文化?什么文化?新加波也是中华文明,香港也是。根源在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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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9:40:46
楼主忽略了游戏规则,定性得看是否遵守游戏规则。贪污是因为触犯法律了。
国人在世界上被人瞧不起的一个很重要原因,就是不守游戏规则,“神通广大”,作弊当然令人不爽了。
要是我拿着刀,你是不是得说我是杀人犯?   还请大侠放小人一条生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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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20:03:59
哎,太深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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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 10:04:06
楼主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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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 10:53:55
说的有理~~ 8# aeco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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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 12:44:32
人都是有欲望的
当有权利时
就会动用权力去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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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 13:02:06
有点太大,外延扩的太广了,有点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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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 13:16:32
贪污就是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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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 16:17:45
法律给予你权力,你就拥有了言论自由的权利,可是,法律没有说你可以骂人、可以再公共场合高声大叫、在电影院看电影时肆无忌惮的交谈从而给他人带来痛苦。
    之所以法律难以对这种行为给予惩罚,并不是因为它是合法的,而是因为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制定一条法律,然后执行是有成本的。就像一个官员利用权力贪污很少的一笔钱跟很大金额的贪污本质上没有区别,区别只是法律会不会惩罚他。
    一个以自己有权利这么做为自己辩护的人,与贪官以“有权不用枉做官”为自己辩护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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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 23:15:14
我是一个贪污的门卫,门卫里最大的贪污犯,我能造成什么损失吗,一无损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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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9 23:34:18
楼主写得好呀,我也觉得其实再正直的人也都是在贪污,每个人只是贪污的量不同而与,对影响到他人的程度不同而与,贪污的成本很低,但是检举的成本却高得多,因为才会造就贪污,贪污成本就是因技术,制度的发展才降低,就好似古代“山高皇帝远”贪污才会盛行。
我觉得治贪得从制度入手,靠人员自觉性,那么贪污难以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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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0 00:18:44
确实不是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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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0 03:24:32
我觉得应该是制度的问题。也就是游戏规则的问题。
举个例子,我贪污一百万,面临的可能性是:10%可能被抓罚款200万,90%不会被抓。也就是期望是正70万。
当然这只是个例子,也可能被抓了坐牢或者枪毙。但是就是有人觉得愿意用10%的可能性被枪毙来赌那100万。所以理性的来看,只要有机会,每个人都应该去贪污这一百万。我个人认为和道德无关。
也就是说,在中国,你只要当官,理性的选择就是贪污。不贪你就太2了。老外来了中国当官,他一样贪。和道德及文化关系不大。
所以我认为解决贪污问题应该是从制度上解决。不光是立法确定刑罚让贪污的期望变成负数,更应该完善各种设备和机构,让惩罚能够得到贯彻执行。dorothy manning有一个文章How Useful is the Economic Model of Crime in Assisting the War Against Terrorism我觉得蛮有意思的,各位有兴趣可以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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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0 08: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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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0 15:59:53
贪污的定义中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楼主想说的主要是有关侵害他人权利的内容,可能不太符合贪污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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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0 18:20:28
虽然不是很赞成,但还是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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