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0年春季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者,除了满足《XX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若干规定》(XX研[2009]90号)之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在规定时间提出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申请:
1、在SSCI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并在CSSCI源期刊发表2篇论文者;或在院定“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者;或达到学校免除双盲评审者,可在入学第六学期后半学期开始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上学位会必须满三年)。
2、在院定“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并在CSSCI源期刊发表2篇以上论文者,可在入学第七学期后半学期开始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上学位会必须满三年半)。
3、在院定“权威学术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在CSSCI源期刊发表3篇以上论文者,可在入学后第八学期前半学期开始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上学位会必须满四年)。
4、在CSSCI源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者,可在入学后第九学期前半学期开始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上学位会必须满四年半)。
二、自2009年年底之前入学的博士学位研究生,除了满足学校原规定(XX研[2005]24号)之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在规定时间提出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申请:
1、在院定“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并在CSSCI源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者,可在入学第六学期后半学期开始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上学位会必须满三年三个月)。
2、在CSSCI源期刊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者,可在入学后第七学期前半学期开始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上学位会必须满三年半)。
三、在SSCI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校定“权威学术刊物”发表4篇以上学术论文者,可申请免除双盲评审。
四、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发表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XX大学XX学院,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时,第一作者应为其指导教师)。
五、2009年年底之前入学者可自主选择上述有关学院规定之一执行。
六、本规定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