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之为“报复性购车”。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真实世界的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181221
——说的好!有水准!
不过,弱弱地表示下不成熟的看法:个人以为,对个人拥有车牌号的必要限制,可能真是个有用的方法。讲求“效率”了。至于“公平”么?估计又是“不溯及以往”原则哈,“新人新办法老家伙老办法”;可能也算是公平。一则是我国30年来所谓制度渐变型改革——增量改革原则,长期如此;二则从一个城市生态而言,所谓市民生态也是有“代际公平”的说法的,一般20年一代,50年马马乎乎算是三代,或者是当有祖辈或父辈的坟墓在此,才能算是扎根——这样看来,那些有了20-50年本地生活经验的人,可能有一部分“先富起来”的,平价甚至廉价买了房子,先买了N辆车子;享受了很多“超边际供给”的“本地市民福利”——这个可能也是应该的。至于LZ文章里提到的,只是“新市民”个体的小小抱怨,或可能不具有普遍性。
PS 我本人也在北京生活,就等着退休拿着大把北京标准的退休金堂而皇之地离开北京到一个适合养生的地方去养老,虽然,可能还有很多很多年——但是,我是死也不会买车的。想想百变的油价,加油站油品质量的猫腻,足可转晕航天员的立交桥,一去不回头的四环三环二唤,过来60迈回去30迈还藏在树丛中的限速牌,交了钱就沦陷在其中的高速路快速路,不小心就撞到或被撞到的碰瓷者,转上20分钟也找不到停车位的办公室楼下,好容易找到了谈几句话就能交出半天“工钱”的高昂停车位费用,以及为了学会驾驶而放弃无数的做人的快乐思考的快乐以及被行人拥挤被同行的司机谩骂又不得不强压怒火的一天早晚两次交通高峰的无数个十字路口——天啊,除非,我是大力水手“滂湃”,否则干吗没事开车给自己找罪受?!

再PS下,其实,放开心胸看问题会好些:毕竟所有的所谓“权利”可能都是另一个意义上的“责任”。生活在如此超级大都市,没啥事的,或者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其实不开车,甚至不拥有车也不能算是“绝对”损失。实在喜欢租一辆玩几天还回去好了。何必非要“拥有”什么呢。以上,完全是个人的不成熟看法。说了就说了,请大家不要拍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