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和汽车零部件行业
研究机构:申银万国(香港) 分析师:Titus Wu,Joey Guo 撰写日期:2010-12-29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该政策调整符合市场预期。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汽车行业的冲击,我国在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施行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并将减征车购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今年底,但征收税率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调整为减按7.5%征收。近两年来受惠于车购税优惠政策,我国汽车销售增长迅猛,尤其是小排量汽车受到市场欢迎。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1364.48万辆,同比增长46.15%,首度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我们预计今年汽车销量将接近1840万辆,同比增长35%,2011年增长10-15%。
我们认为购置税优惠政策对于小排量乘用车在二、三线城市的销售有着更加明显的刺激作用,二、三线城市的消费者对于初始购车成本与油价攀高带来的使用成本的增加更敏感。
我们保持对国内汽车市场的谨慎态度,尤其是以低端小排量乘用车为主打产品的国内品牌公司,因为他们在二、三线市场占比较高,容易受到政策调整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