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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陈述:
A负责出资让B来创立公司并进行公司的具体运营。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写B的名字,B全权负责公司运营,A只负责出资不参与任何公司业务,所得收入由A和B对半分。但A和B之间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或者协议。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销售海产品干货,做批发生意的。
问题:
作为B要承担些什么风险或者责任呢?对公司债务B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吗?为保险起见,大家认为B需要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就是说,要签订什么合同或协议?而A没有在企业法人代表一栏写自己的名字,有可能是什么原因呢?他事后的哪些行为有可能直接威胁到B的权益?
请各位高手帮帮忙~~本人主要站在B的角度出发,看该如何保障权益,以防日后A变故或者他的行为会威胁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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