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竞争政策相对于产业政策的一般优先地位
【原文出处】经济问题探索
【原刊地名】昆明
【原刊期号】20106
【原刊页号】46~51
【英文标题】On the General Priority Status of Competition Policy Compared to Industrial Policy【标题注释】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杜科基金规划项目“反垄断法实施中的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问题研究”(项目批准号:09YJA820094)
【作 者】刘桂清
【作者简介】刘桂清(1968- ),男,汉族,湖北谷城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竞争法与竞争政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 430074
【内容提要】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都是**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虽然二者具有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的一面,但在干预经济的理念、路径和方法等方面也存在明显的矛盾冲突。当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存在冲突时,应确立竞争政策的一般优先地位,这不仅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也是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现实需要,是对日本等国历史经验以及我国产业政策实践客观反思的结果。
【摘 要 题】产业政策
【关 键 词】竞争政策/产业政策/一般优先地位/反垄断法
【正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