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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论坛 五区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软件 Stata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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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运用倍差法时,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是否需要为同一层级?是否可以是1对多的关系?例如:高铁对居民消费的影响?被解释变量是微观个体的消费数据(而不是城市综合数据),核心解释变量是所处城市是否开通高铁。
如果可以,面板数据中的ID是不是不再是城市,而是一个个微观个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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