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国家开发银行和苏宁正式签署意向性协议,向苏宁提供规模为8亿元的首期贷款。事实上,5年内国开行拟向苏宁提供的政策性贷款总额度为96亿元,还款期限为10~15年。苏宁获得国开行资金支持是国家扶植民族流通业战略的组成部分。2005年,商务部与国开行签署了《商务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流通业发展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将安排500亿元人民币的政策性贷款,专项支持大型流通企业建设城乡现代流通网络基础设施。此次苏宁电器成为“零售业国家队”中首批获取国家资金战略支持的流通企业。据悉,这是国开行首次向民营流通业进行战略投资,而得到国家巨额资金支持的苏宁电器,其拓展网点的重点方式将由过去的租赁转移到自建旗舰店上。此次国开行8亿元的投资加上苏宁自筹共10亿元资金,将共同用于自建、购置连锁店面和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具体规划为,用于在国内一线城市和二线发达城市的核心商圈和地段自建、购置4~5个标准旗舰店,预计总投资6.5亿元;另外还将计划在上海、广州、无锡、深圳、沈阳、武汉等城市中选择建设3~4个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预计总投资在3.5亿元左右。苏宁电器将安排专人对项目建设进程进行专项跟进,确保工程顺利完成。一期项目预计在2006年、2007年度内实施完成,投资回收期(含一年建设期)为8~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