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大神们,为什么商业银行贷款不足存款充足时,增资要选择附属资本;反之,选择核心资本?
这句话是戴国强教授的《商业银行经营学》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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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核心资本要稀释股东持股比例,附属资本则可以不,但有比例限制。贷款越多消耗的资本也会越多。
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核心资本,什么是附属资本?巴塞尔协议有其规定,但是按照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的;而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券等。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贷款准备金是属于附属资本的,所以商业银行贷款不足时,增资按规定要选择附属资本。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