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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6
  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不予资助项目反馈的专家评审意见中,赛恩斯编译归纳发现,研究内容无明显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不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领域,缺乏创新性,立项依据不足,研究目标或内容过大、重点不突出,研究内容简单、深度不够,研究方案不完善,技术路线存在缺陷,关键问题未解决,研究工作基础薄弱,项目面梯队结构不合理,项目组成员超项,书写错误等是科学基金项目未获资助的主要原因。其中,立项依据不足的实际情况主要表现如下:
  一是立项依据中对研究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的阐述过于宏大,研究点不集中,围绕关键科学问题的相关阐述及优势、意义轻描淡写,甚至有一些初写者在立项依据中介绍了很多普及性的知识,没有紧紧围绕要研究的问题进行探讨。
  二是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创新性不足。例如,反馈意见中出现“某作用机制已经明确”或“国内外已有许多关于这方面的报道或部分内容重复国外的研究”或者“已有类似的项目获得资助”等。
  三是缺乏对科学问题的凝练,缺少合理的科学假说,或申请者提出的科学假说与文献依据相互矛盾,因果关系阐述证据不足。
  四是没有阐述研究思路,或在研究思路的描述中未明确阐述新方法和材料优势,或选择关键技术或指标的理由。
  五是申请者没有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工作基础,尚缺乏保证实现预期目标的足够依据。
  六是立项依据层次不清,对关键问题描述模糊,各个问题之间缺乏有效连接。
  七是项目的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相悖或对应性差。
  八是文献引用的格式凌乱;或文献影响力太低;或引用的文献多是五年之前的,过于陈旧;或立项依据中的引述缺乏参考文献支持。
  九是概念错误,用词含糊,对他人的研究结论评价武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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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6 16: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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