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了很多艺术品交易所成立的消息,也发现目前这些交易所存在很多问题,自己新构想了一个艺术品交易规则,希望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是否可行。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规则
兰州大学MBA    王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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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资产包及艺术品份额化交易
艺术品资产包是指艺术品交易所会员单位将多份艺术品持有人持有的艺术品分别进行评估后按照市场给予价格,再将多件艺术品按照评估后的价格按照每一元钱一个份额兑换权的标准,整合成的一组艺术品的集合。将艺术品资产包总体份额上市交易后,投资者在购得资产包中相关艺术品对应的份额兑换权凭证后,可申请将持有的份额兑换成相应的艺术品。
设计思路:
因艺术品具有价值高、相对价格高、内容独特、不可替代等特征,比较好进行份额化的标准就是其市场公允价格,为了更好的提高市场活跃度进行金融化的交易方式,将每一组艺术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份额化,将总体份额上市交易。这一点目前可以借鉴的是“黄金积存”方式,投资者按固定克数对黄金进行积存,当对于积存的黄金可以按照已经规定好的金条的相应规格提取相应实物,也可以将积存余额赎回,得到人民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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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申请及发行
艺术品交易所会员单位与多件艺术品持有人签订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委托合同,由受委托的交易所会员单位向交易所提交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申请,并进行发行。
一般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初始价格及其对应的份额参考交易所多家会员单位及相关鉴定专家意见,根据艺术品持有人最终意愿进行制定。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申请通过后,在准备将艺术品份额进行上市发行时,艺术品持有人需将艺术品交由交易所指定仓库保管。
保库管费及保险费由交易所将向委托方收取后向相关保管仓库及保险公司进行代缴。
建议交易所会员与艺术品持有人签订委托合同时签署订对赌协议,以规避自身风险。
设计思路:
为了更好的实现交易所交易艺术品的“保真”特性,降低艺术品收藏投资的专业门槛,增强投资者参与艺术品收藏投资领域的兴趣度,更好的将艺术品的艺术价值与市场价格相对接,经鉴定后直接交由仓库保存,进行份额化上市交易准备。
因艺术品持有人与交易所会员签订的是委托协议,故交易所会员可以收取相关的委托费用,原则上建议为每件艺术品初始发行份额对应价格的5-10%,且有对赌协议制约艺术品持有人,对持有艺术品给出合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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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对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申请的审核
交易所在接到相关会员的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上市发行申请后,对艺术品资产包中各件艺术品进行鉴定及审核,并分别给出真伪、年代、作者、价格等相关参考意见。如通过审核,则允许该会员在交易所内对该艺术品资产包进行份额化上市发行及交易,并确定正式上市交易日期,此时该会员单位正式成为该艺术品资产包份额的发行人;如不通过审核则不允许该艺术品资产包进行份额化上市发行及交易;但对于经交易所专家鉴定为真品的相关艺术品,允许相关条件满足后再次组合,并提交相关申请。
相关申请审核费用为1万元/件次(待定),由委托方进行承担。
设计思路:
参考现有拍卖交易及股票上市交易前相关流程,并对交易所交易的相关艺术品做到传承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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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路演
路演是指发行人的艺术品资产包份额在取得交易所核准后,正式开始发行前,在主要的路演地对可能的投资者进行巡回推介活动。该路演阶段将分析发行份额的艺术品及其所属的资产包的艺术价值、文化价值以及其投资前景,加深投资者的认知程度,并从中了解投资人的投资意向,发现需求和价值定位,确保艺术品资产包份额的成功发行。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路演是投资者与艺术品资产包份额发行人在充分交流的条件下促进份额成功发行的重要推介手段。
设计思路:
参考现有股票路演方式,是投资者与艺术品资产包份额发行人在充分交流的条件下促进份额成功发行的重要推介手段。发行人可通过路演了解的情况确定艺术品资产包份额发行后的交收起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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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份额申购
新份额申购下限是1000份(即10手),且申购必须是1000份或其整数倍。新股申购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投资者进行新份额申购时不能超过申购上限,否则被视作无效委托无法申购。份额发行当天,投资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网络、电话、柜台等委托方式,跟据发行价格和申购数缴足申购款,申购在发行日当天结束。之后通过由艺术品持有人、艺术品资产包份额发行人、公证处、交易所(承办单位)等四方人员共同全程参与的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各申购者的申购结果。公证人员全程监督,并现场出具《公证书》,证明所有摇号结果真实有效。承办单位也对摇号过程全程录像存档,同时将录像视频交上市公司存档。申购中签情况将在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布。
设计思路:
参考现有股票申购方式,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保障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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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交易单位为100份/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手,最小变动价位为0.01元/手;
设计思路:
参考现有股票交易中的相关交易单位、报价单位以及最小变动价位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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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收起始日
发行人通过路演了解的情况确定的艺术品资产包份额上市发行后,投资者将手中份额兑换成资产包中相应艺术品的交收起始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交收起始日后,投资者只要拥有的份额足够满足交收要求,一般可在任何交易日提出交收申请。
设计思路:
考虑到发行人将艺术品资产包份额全部发行完成的能力,避免发行人手中份额还未完全发行完成,就出现艺术品被兑换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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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方式
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按照“同份额同权利”的方式进行运作,在投资者拥有的份额达到艺术品兑换要求的份额时投资者自主选择是否进行艺术品交收。当份额持有人提出艺术品交收申请时,交易所将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接受申请。
艺术品资产包份额采取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方式进行交易,发行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发行日之后交易日设定涨跌幅限制,涨跌幅为+10%,如出现异常情况,交易所有权暂停交易。
设计思路:
因为艺术品相对价格较高,采用艺术品份额化方式进行艺术品交易的金融化运作,可以降低艺术品投资的资金投入要求,让更多的中小投资者有机会享受到艺术品投资带来的资金的保值与增值等好处,更好的活跃艺术品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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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佣金
每笔交易佣金为艺术品仓单买卖成交后,买卖金额的0.1-0.5%,起征点为5元(待定)。
设计思路:
参照现有股票市场及大宗商品市场佣金标准暂定,为提高活跃度可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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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费 
按照每笔份额交易成交价格的0.1%收取。不足一元按一元支付。
设计思路:
参照现有股票市场及期货市场过户费标准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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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管理费
每笔交易成交后,交易所收取1-5元做为用于支付通讯等方面的开支,根据会员单位情况可进行减免。
设计思路:
参照现有股票市场相关费用标准暂定,为提高交易者开户数量前期可适当进行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