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民王斌把5万元现金存入银行,后来取出一部分,可当再去取钱时竟然发现,账户上13950元竟然不翼而飞,一查是被人在湖南一银行取走的。气愤不已的他认为银行未尽到义务,没有识别出伪造的存折,才导致自己存款“失踪”,所以将银行告上法庭。一审法院支持王斌的诉请,判决银行照单全赔。但银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3月24日,宿迁市中院对此案开庭二审,认为王斌对自己存折密码保管不善,应承担次要责任;银行也未能证明已尽到全部的专业审查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双方对13950元被他人取走的损失责任按“四六开”,银行赔偿王斌83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