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企业缺成本票,无票支出部分可用自然人代开政策降低企业税负
 
不只是福建企业,各地的企业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个成本票欠缺的状态,大量的无票支出却没有成本票,也就是企业实际支出了相应的成本,但是没有发票入账,就会造成账面上的利润虚高,增加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支出。如果企业是跟自然人或者自由职业者发生的业务,那么他们确实是无法自行开票给企业的,提供不了相应票据,那么这部分的无票支出可以利用个人自然人代开政策来解决。
自然人代开政策多指个人与企业之间发生了业务往来,企业支付相应报酬给个人,个人再去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给企业,这时候企业就有了对应的成本票入账。企业如有成本票空缺可以通过这种代开的方式合理获得正规的成本票。当然这里也要看收票方企业是否接受普票,如果企业接受普票,这种方式是非常简便的,代开政策不跟核定政策一样,核定政策需要新注册企业、开设基本账户、办理流程稍微时间长一些。代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就可代开,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代开的环节。如企业不接受普票,那么企业可以通过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来解决企业的成本空缺。
自然人代开需要的信息:
1、提供代开自然人的身份信息、业务合同即可,流水可以后期补充。
2、代开的自然人有年龄要求:18-55周岁。
3、一个自然人一年代开金额不得超过500万
企业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会存在成本票方面的问题,其实税务这边也是知道的,国家税务也尽量给予企业一些税收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正规合法的享受政策获得正规发票。代开的品目除了煤炭、石油、矿石等这些特殊行业外,基本上其他的品目是都能够代开出来的,品目还是比较多样化,能够满足企业一般发票的需求。
 
本文转载自公众号“财税小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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