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交易的期权又称柜台期权、零售期权,是指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权。场外交易期权与交易所交易期权有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非标准化的合约
场外交易的合约是非标准化的,市场上存在着非标准化合约是有其内在原因的。首先因为交易所标准合约一般是单只股票或是股票指数,而该指数与基金所选定股票的结构及权重很难一致;另外,交易所标准合约到期日与基金管理者所需要的避险时间不吻合。所以,基金根据自己所持有的资产(主要对股票而言)进行套期保值而设计一些与自己股票组合一致的合约。非标准合约能满足基金特定的要求,且给投资者提供多种期权选择渠道,从而受到市场欢迎。
2. 信息不公开
由于场外交易是买卖双方私下达成的,有关交易信息是不公开的,所以除了交易双方,其他人无法确切掌握交易的有关信息。从竞争战略和商业秘密的角度来讲,这一点对于大的基金管理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这也正是场外交易仍然具有强大生命力的重要原因之一。
3. 违约风险大
交易所的期权交易是交易所或做市商作为合约交易对手,清算所作为清算的对手,因而违约风险较小。场外期权合约的履行,主要依靠交易双方的信用,缺乏交易所的内在制度约束,因而风险大。正因为如此,场外交易对参与者的信用要求比较高,特别是对卖方的信用有较高的要求,这样就排斥了大量的无法达到信用要求的中小投资者。因为不需要专门的交易所及清算公司,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接触,这样场外交易的交易及清算程序就大大简化了。
4. 缺乏流动性
交易所内的期权交易由于有做市商作为中介,只要满足做市商报价要求,投资者发出的任何交易指令均能成交。而场外交易由于缺乏做市商,某些交易指令可能缺乏交易对手而无法成交,因而其流动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