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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2
今天在百度百科上看到中投公司创立时一部分资金的来源情况,这样写道“2007年8月29日,财政部向境内商业银行发行6000亿元特别国债,向人民银行购买等值外汇。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利用卖汇获得的6000亿元人民币向境内商业银行购买等值的特别国债,由此,首批投向中投公司的资本金已到位。”这里,商业银行买入了国债后又被央行买去了,简化一下就相当于央行用外汇向财政部买入了价值6000亿人民币的特别国债,但财政部为什么不直接将国债卖给央行?通过商业银行是为了规避什么?求高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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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 15:26:37
财政部不能直接卖给央行国债啊,即不能向央行透支,预算法有规定的。陈共《财政学》里有提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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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 22:54:01
谢谢,不过看了几遍预算法,没有找到你说的那个规定,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一条? 2# 霞光初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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