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建设智慧城市的对策研究(学习笔记)-34
(3) 智慧城市建设保障措施到位。主要措施有四个方面:一制定纲领性文件引领智慧城市建设。普遍编制出台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和行动纲要此类文件, 指引智慧城市建设;二强化对智慧城市的组织领导。组建由市委、市ZF领导挂帅的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以及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和咨询研究机构等智囊团; 三确保智慧城市的投入保障。建立财政预算投入机制,保障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广泛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四是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评估考核机制。研究制定较为详细的智慧城市建设评估和考核指标体系,将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中加入智慧城市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