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对象的确定是学术研究的重要前提?但什么是研究对象?这个问题让很多学术青椒们备受困惑。有学者将研究对象界定为:“科研活动所要认识和探索的客体”。研究对象通常作为关键词出现在题目名称中,必要时需要界定核心概念,要非常明确地限定研究对象的外延。比如:”长江上游地区“可以从多个角度去界定其外延,如流域角度、行政区划角度、经济区域的角度等,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外延。此外论文中的研究对象可能是多类研究对象的复合体。比如:长江上游地区的工业,具体包含:(1)产业对象。也即,在研究中使用的”工业“,依据《中国统计年鉴(2017)》工业门类分类标准,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区域对象。工业所处的地域,即《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涵盖的长江上游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4个省级行政区。
以上内容摘录自文传浩教授的著作,感谢他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