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师所收集到的审计证据,最初表现为分散的、个别的证据。为了使其具有充分的证明力,形成恰当的审计结论,还必须对其进行整理、分析与评价。需要注意的是,审计证据的收集与整理、分析、评价通常是交叉进行的。通过对已收集证据的整理、分析与评价,可以发现已有证据的不足,以便进一步收集证据。
审计证据的整理与分析没有固定模式,但其基本方法是分类、计算、比较、小结与综合。
审计师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将审计证据反映的内容全部写进审计报告,因而必须对审计证据进行适当取舍,只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审计证据在审计报告中加以反映。某些审计证据所反映的可能是一种假象,审计师必须对其分析与研究,透过形象评价其反映的本质,而不能被其假象所迷惑。
不同来源的审计证据,其可靠性可能存在差异。此外,被审计单位等审计资料的提供者可能出于某种动机而伪造证据。因此,审计师必须对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进行评价,排除伪证,以可靠证据作为形成审计结论的基础。在评价审计证据时,审计师应当运用职业判断,从总体上评价是否已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