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由于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发表保留意见时,一是应当“保留意见”部分说明:除“导致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二是“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对导致发表保留意见的事项进行描述,清楚地说明导致保留意见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情况下指出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2)当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导致发表保留意见时,一是应当“保留意见”部分说明:除“导致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并实现公允反映;二是“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说明无法获取审计证据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