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束后,审计组织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最终审计档案。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期限为审计报告日后的60天内,并自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审计组织应当制定审计档案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在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规整工作后,如果发现有必要修改现有审计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审计工作底稿,不管修改或增加的性质如何,均应记录:
①修改或增加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复核的时间和人员;
②修改或增加的具体理由;
③修改或增加对审计结论产生的影响。
对于保管期限届满的审计档案,审计组织可决定将其销毁,但在销毁之前,应对其进行最后的检查,然后再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计档案的销毁手续。销毁时,有关人员应进行现场监督或检查,以保证被销毁的审计档案彻底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