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母公司的资源投入不同,跨国战略联盟可以分为业务联盟、伙伴关系型、股权合作型以及综合性合资型。
(1)业务联盟:跨国公司不参与东道国企业的股份,但通过与东道国企业签订技术,管理,销售,工程承包合同,对东道国企业实行一定的管理控制,每个企业必须独立履行其对联盟合作伙伴的义务,并且是一种松散的战略联盟形式。
(2)伙伴关系型联盟:指联盟伙伴投入的资源是基于知识资源的战略联盟。这种联盟的合作伙伴保留了产权结果。
(3)股权合作联盟:由每个成员作为股东共同创立,拥有独立的资产,人员和管理权限联盟。
(4)综合性合资联盟: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建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企业战略联盟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