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昨日,网友肖雪慧转发微博,贴出了一张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的餐饮发票,这张消费了9859元的发票一经公布,很快被上万博友转发。昨日,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表示,会迅速调查此事,并公布结果。昨日13时50分,加“V”(身份认证为:西南民族大学教授)博友肖雪慧在其微博上分享了一张图片,文字简单,只写了一句话:“红十字一顿饭的发票不涉密吧?想转发却被告知已经删除”,其后跟着一张餐饮发票。根据发票显示,收款单位为“上海惠公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付款单位为“上海市卢湾区红十字会”,消费金额为9859元,发票上的时间显示为今年2月28日。
二、中广网北京4月17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报道,上海市红十字会昨天通报“卢湾红十字会高额餐饮费”的调查处理情况,表示这笔资金开支渠道为为卢湾红十字会工作业务经费,并不是救灾救助款。由于本次活动人均消费水平明显高于人均150元的标准,有关部门已经责成对超过公务接待标准部分的7309元人民币由个人承担,予以退回,目前超标款项已经全部退回。
上海市红十字会决定,向全市红十字系统通报批评卢湾区红十字会在公务接待活动中铺张浪费现象。要求各级红十字会,要以对公众捐赠资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保障在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将捐赠的款项全部用于救灾救助等人道主义事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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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用的不是救灾款,但性质没有本质区别。因为这种腐败加大了基金会的运行成本,最终还是要由社会买单。---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