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侠之大者"![em01]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谢谢, 收下先,看完再讨论
多谢楼主。
听说不错
好象可以 啊
我认为太好了
谢谢楼主分享!
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您。最近在做一个课题,是关于第三部门理论在就业中应用的问题。第三部门(即非营利组织)与政府以及企业共同构成了就业问题上的三方博弈,如何阐述第三部门加入后,比原来政府和企业的博弈总收益要大?
我对博弈论仅仅了解点皮毛,希望楼主能指点下方向,可以从什么方面考虑?(或者我再去发个求助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