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董监高培训系列】直接融资扶持政策初探[22页]
《陕西省促进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及直接融资奖励补助办法》(2017.9)
拟上市后备阶段: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补助上市前期费用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上市:境内/港交所上市,借壳上市注册地迁入山西,奖励100万元。
股权再融资,定量激励:境外IPO(除港交所外),或在境内外上市后股权再融资,或在新三板挂牌后增发融资,规模超过3000万元的,按实际融资额的5‰予以奖励上市:境内/港交所上市,借壳上市注册地迁入山西,奖励100万元。在陕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后定向增发,融资规模超过500万元的,按实际融资额的2%予以奖励。
股权支付购买资产对价/配套融资:定增购买资产,交易价格超过5亿元的,按价格的0.5‰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定向增发购买资产同时配套融资,或一年内多次通过股权、债务融资工具融资,股权融资奖励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债务融资奖励累计不超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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