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中介效应分析时,自变量与中介变量的滞后期数确实可以不同,这主要取决于你研究的问题和理论假设。例如,在你的案例中,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显现(即滞后两期),而中介变量的作用则可能相对较快(如只滞后一期)。这种情况下,设定不同的滞后期数是合理的。
在构建模型时,重要的是确保这些设置反映了你对数据生成过程的理解和理论预期。例如,在你的分析框架中:
1. \(y = \beta_0 + \beta_1\text{l2.x} + 控制变量\):这里检查自变量(滞后两期)对因变量的直接影响。
2. \(m = \alpha_0 + \alpha_1\text{l.x} + 控制变量\):这一步分析中介变量当前值与自变量(滞后一期)之间的关系。
3. \(y = \beta'_0 + \beta'_1\text{l2.x} + \gamma m + 控制变量\):最后,你同时考虑了自变量和中介变量对因变量的效应。这里,自变量仍采用两期滞后的值,而中介变量则使用其当前值或更短的滞后时间。
这样的分析框架能够帮助你理解整个因果链中不同环节的作用时序与强度,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设定应该基于清晰的理论依据和实证数据的支持。例如,如果模型显示自变量对因变量的效应在两期滞后期后显著减少,而中介变量仅需要一期滞后就能充分反映其影响,这可能支持你当前的分析框架。
最后,进行这样的分析时,还应当注意模型假设(如线性关系、无遗漏变量等)和统计检验的有效性。确保你的结果是稳健的,并能够合理解释研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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