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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人 二区 学术道德监督
2011-4-29 00:55:03
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1:56
我揭露造假11年,经手一千余起案件,没有一起出于私心。现在为妻子名誉,就私报公仇一回,在这里撂一句狠话:如果以后郭国松还留在《法治周末》,我就追究法制日报社的领导。如果郭国松去了别的媒体,我就追究那家媒体的领导。哪位媒体领导认为郭国松是合格媒体人且自己一生清白,大可收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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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有牛在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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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1:10:08
我觉得就算刘菊花抄袭也不能算到访舟子头上,再说写那篇硕士论文的时候,刘菊花还是刘菊花,还没结婚呢,能算是方舟子的家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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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4:06:09
方舟子
是正确的,永远支持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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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7:12:31
中国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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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7:21:54
貌似 还真是赤果果的报复 哎~
我觉得吧 论文抄袭和借鉴的区分很难界定 因为学术环境和压力指标都驱使着作者拼凑乃至复制他人的思路甚至文字
但是 最终还得考察疑似抄袭的动机 为了谋求毕业 还是为了社会行骗
基本上 那些被方舟子揭露过的伪学者 不但借此不端获得了纯学术上的提升 还拉大旗做虎皮 沽名钓誉 崭获了更高的社会地位
所以对于抄袭的出发点来说 为了谋取公权还是私利更为重要 就比如对于导师抄袭 还是同学 大家的反应肯定截然不同 产生的后果和对学风的影响肯定也大相径庭
支持方舟子 鄙视郭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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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7:32:16
方舟子的悲哀,也是改革者的悲哀,历史上改革者从没有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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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7:43:15
看来这回老方是真急了,后院起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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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7:45:13
方舟子是不是靠这发大财了要不怎么能请得起保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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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7: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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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7:59:19
真是搞不出东西瞎掐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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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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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04:09
有本事找方的毛病啊,找人家老婆的毛病算什么本事呢?是不是要找方的九族当中有没有抄袭的人?他老婆明知方是打假太岁,为什么还敢嫁给他呢?难道方恋爱的时候威胁她?不嫁方就揭发她?
即使方的老婆抄袭是铁的事实,也改变不了方打假斗士的身份和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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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11:34
支持学术打假,不管被打的是谁!只要确实存在学术造假,就该打!
但因肮脏的动机去打假的行为同样是肮脏的。
坚决支持公平公正的学术打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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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16:56
方舟子,考炒作起家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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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18:09
正义的手电筒,专门对着别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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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20:29
乖乖,太热了,这都能挖出来,热烈围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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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22:33
在另一个论坛提出对方舟子的质疑意见了,结果很多人搞双重标准,认为硕士论文不算抄,现在纯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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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23:39
持续关注中,看他怎么再嚣张的做“斗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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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25:34
中国的创新何在.... ,只有内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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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29:29
国家也不处理啊管管。。就好比自己的两个孩子吵架了。。国家政——府就消失了。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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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30:16
表示从来都很很讨厌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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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30:31
bstz 发表于 2011-4-29 08:25
中国的创新何在.... ,只有内扛
能量在燥热中做无用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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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36:58
方是方,妻是妻。
郭国松不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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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8:37:45
1 围观了近乎全过程,只能说“国人的独LI精神太过缺乏,大多数主流人群仍基本不具备理性和审慎的话语权。”

具体结合到“方大仙系列社会事件”,一方面,似乎只要方大仙骂谁,谁都要受到根本的影响,轻责被开除,重则身陷囹圄。而另一方面,MS只要赞同方大仙,便是反国家反正统80后NC或FENQING了——我们的国人,还摆脱不了某种形式的人云亦云,用他人的头脑、专业知识以及或带有利益倾向性的观点充填自己的灵魂和人生武装自己的头脑;——似乎根本没有人去“回归到事件本身去探讨具体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基本上中国人文化精神中的“TAIJIAN价值观”仍是根深蒂固。

不远的,包括LIGANG儿子案件中的公众舆论偏颇——其事件背后的非正义推手是显然存在的,但几乎所有人都刻意“忽略”了这种非常规影响力——虽然本人极其讨厌全过程中CCAV们的做法和某些官方机构人士的嘴脸,但想到如此作恶祸害社会的人是要下阿鼻地狱的,心下便平衡许多;毕竟,2012不远矣。

近些的,不仅包括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陈光标慈善“注水”的舆论纷争,而且包括现在LZ讨论的问题——谁有资格秉持社会和历史的良心来判断一个人或一个机构的诚信或资格,甚至安身立命的权力?!

2 一方面,我以为这种判断和确定一个人命运的“权力”掌握在一个或几个人手中,一定是不明智的,而且,必然充斥无数风险和暗礁,重要的是潜伏了太多的利益和冲突,以及所谓不HE谐的冲突因子。那么,谁把“学术上帝”的帽子拱手送给了方舟子们?除了国家现阶段一些机构不作为以及独特制度因素所导致的几乎必然的“结果”之外,相信,是全体中国人民心甘情愿的“奉送”的。刚刚6TH人口普查数据出来了:我们每10万人口中本科以上的人数从3800多人上升到将近9000人,这是什么概念?按照常识的比例来看,每天我们坐在办公室里,教室里,走在路上,等待在地铁或公共汽车上,堵塞在路上,每见到3个人,就有一个是本科及以上的高等教育人士!即使不包括我们自己~~~

然而,我们的民智呢?却还停留在被什么方大仙或某某十字协会或某某报纸总编辑之流的人士们安排的文字游戏或陷阱里面;只觉得悲哀;甚至窒息般的绝望。

3 过去,我们骂邪教,恐惧所谓什么的原教旨主义,甚至对宗~教~也连带地敬而远之;如今,在网络化时代里,我们却心甘情愿地成为这些所谓“学术上帝”“媒体精英”们掌控他人命运和时代话语权的“精神甚至灵魂的奴隶”!

4 具体到这个方氏菊花女士的硕士论文,是不是涉嫌不严谨和造假的主题。简单的办法也是有的。刚刚看到方舟子大仙在其博客上写了文字来回应,先前那点人类或共有的同情也只能转化为一句“刚刚知道某句俗语曰马脸不知长是什么意思”。按照陈力舟先生和一众提出“质疑”的人士一字一句提出的证据,如果还不能说明什么“质”的问题。那么,是否可以随机调阅同一年代社科院新闻专业或其他同类院校新闻专业的论文,看看其他硕士学位候选人的硕士论文是否自主率也保持在7%的水平上下呢?

5 另外,作为一个前前前媒体人士,因为也曾经积极参与过对他人的类似的新闻传播类的硕士或博士论文写作的咨询和指导,个人委实不能认同“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包括新闻传播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这个水平”的奇怪论调(菊花语)。

6 另一方面,个人以为,作为中国来说,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人才和高等级人力资源的建设,仍然是个重要的课题。就目前来看,从国际上四处引进高等级的人力资源,尤其是自然科学和工程领域等等,其引进的资格不应由来自普通民间的社会舆论来决定其“命运”;除了我们可能几乎忘却的WENGE大小字报的不良传统以外,也还有类似“搅~屎~棍~”一般的非正常因素来不断“搅局”——从社会系统的稳定性来说,这种风险类似于公共安全的威胁;如同一个关于前苏联的笑话所说:只要每一个早晨醒来发现自己竟然没有被半夜闯近来的克格勃抓走,真是要感谢上帝赐福啊!

7 综上,需要以制度解决的问题,ZHENGFU及有关机构必须站出来,守其岗,尽其责,将不合格不合规的人士和机构阻挡在社会应赋予的权利和发展空间之外。而同时,所谓民间监管甚嚣尘上,看来可以休矣!因为,“谁来监管(那些掌握生杀予夺段权力的)监管者”??这始终是摆在公民社会面前的最大敌人!

8 试想,其实正常人没有人喜欢偷拍门,艳ZHAO门,没有人愿意自己处在成百上千的摄像头的注视下;那时因为人类有着起点的自我保护感和耻辱感或尊严感。在社会关系和社会尊重方面也是如此。20世纪80年代,曾经有个著名的商业零售领域的“打假者”王海。谁也不能否认其早期的打假初衷是出自个人义愤或私人正义。但私人的正义,毕竟是有“私人”解读的偏颇的一面,既没有相应的制度来约束其“私人”的行为边界,更不能指望强有力的道德困境来约束其道德边界符合正义性。所以,到后来,无论怎样的一个具体事件或理由,“王海现象”仍然不可避免地退出了历史舞台。

如今,“方舟子现象”也在面临同样的制度挑战,道德挑战,以及历史拷问。“学术上帝”能够赋予一个人么?我个人极其不赞同。我自己做一个一家之主都诚惶诚恐,担心老的病了,小的饿了,男人吃的肉有双汇下的毒,女人用的化妆品掺了什么什么英;何况是做“学术上帝”?!我想不出能够承担这么重要的历史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人,一个具体的人,需要有怎样的专业能力,从涉及人体的生物学,到高分子材料,到地球物理化学,再到现代传媒的革命性创新理论,无所不精通;需要有怎样的理性和自我约束能力,从理性建设性地理解外在社会对其家人对其本人的正常要求,而非苛责或报复;需要有怎样强大的人格和道德力量,确保自己拿了美国人或欧洲人的经费来为中国人“打假’,而分毫不涉及经济利益驱动下的道德局限性?!

9 或者,从方氏菊花女士遭受质疑,以及方氏夫妻对此事的回应为“契机”,我们国家,有关机构,真要从根子上彻底反思:学术机构,专业机构的诚信和评价体系,应当如何建设、完善?!应当如何还知识分子一片相对安静的法律和道德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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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09:34:07
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1:19
刘菊花,女,1974年生贵州独山县,新华通讯社国内新闻部记者,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妻子。2002年获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学硕士学位。2001年7月28日,身为《中国青年报》记者的刘菊花所写8千字长文《网络奇才方舟子》,发表于境外无牌非法网站“新语丝”。此后刘菊花嫁给“网络奇才”老公方是民方舟子,转为“新华社记者”,入住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新华社宿舍,报道工业口新闻,多次采访工信部部长、副部长等高官。刘菊花无异是方舟子阿民的粉丝,婚后立刻成为方舟子“得力内助”,通过各大主媒同行,成功将方舟子打造成“中国著名打假斗士”(据说最近方舟子还入选了CCTV“2010感动中国”候选人)http://baike.baidu.com/view/3450389.htm
这个,刘菊花在嫁给方之前就为其造势,难道是心血来潮?不能以是否结婚为理由推卸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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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12:31:53
这么早的东西都能挖出来,
突然觉得菊花一紧,后背发凉,
如果您以前走过的路有污点,
赶紧回去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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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12:47:22
热闹哈,再次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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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15:30:53
回复@传媒小折:我本意是合格的领导应该以有违新闻道德为由开他。如果反而让他长期留在法治周末也很好啊,免得我又得去和另一家媒体干架。 //@传媒小折:我觉得这样公开说非常不妥,现在《法治周末》的领导即使想开了@郭国松也不可能开了。要不然就是公开承认自己有短可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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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方舟子的话太让人无语了,看来全世界全是坏人,就他自己是好人,这厮已经变成疯狗狂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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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17:55:58
方的工作得罪了很多利用信息不对称回国发财的人的财路,被人报复。试想2002年的论文用现在的标准来攻击,攻击者的目的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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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29 18:15:23
那个时候,哪有查抄袭的软件?这样为难答辩委员会主席,也有点过了~此外,好歹人家也到处看了不少材料,说仅有118个字出自本人之手,也未免抹杀了当事人收集整理理清逻辑思路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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