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论坛 五区 数据交流中心
2295 1
2006-09-18

建议在数据交流中心设立强制发贴模式!

数据贴的名称,数据的格式,数据的目录,数据的来源等等缺一不可,

而以上提到的这些建议论坛管理员在技术上实现强制约束!

支持的顶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8 2:14:31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6-9-18 08:55:00
有点道理,这样可减少欺诈行为。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