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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4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9日 09:22  21世纪网


  张立伟
  近日,马云(专栏)谈及假货时表示,假货的源头是制假而不是淘宝这样的电子商务公司,苛求作为渠道的网络上没有假货不啻于舍本求末,因为淘宝只是一家公司,没有权力将制假者送进监狱。此前,有媒体对淘宝网售价进行了批判,而中国九部委近日则要求严厉打击网络购物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当前,从食品安全到知识产权,从假冒伪劣产品泛滥到电话诈骗等等,这些涉及到社会信用的不法行为讨厌地进入了人们的生活,成为顽疾。尽管我们已经拥有较为完备的相关立法,但这些现象屡禁不止表明执行不佳。
  目前有一个不好的趋势,就是一些舆论将假冒伪劣产品横行的责任推之于渠道或平台企业,就如把网络侵权的责任一股脑推给百度一样,而认为监管者实施严厉的集中执法就能解决问题。这导致了认知上的混乱,而相关日常执法与监管缺位这一根源性问题则被掩盖。
  当然,在淘宝此类的电子商务平台售卖假货,淘宝需要一个对售假者驱逐以及消费者补偿的方案,而且他们也如此去做。事实上,假货源头是在线下的生产商,打击他们是工商部门的责任,而非一家平台企业所能控制,更不应该由企业承担这个成本。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在致力于发展经济之时,**成为市场的主角,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依然需要努力,这种基础性的信用体系是服务性的,更是制度性的。
  相关领域的监管缺位,主要是监管不力造成的,而其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市场的检查检验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差事,繁琐而没有个人好处。一般来说,上级重视或者已形成公共舆论成为一种要件,在此条件下会有集中执法与整顿。
  此外,一些地方**为了地方经济或者部分执法者为了私利,为一些企业提供保护伞。有的地方工商部门为制假售假者通风报信。最不应该的是,一些地方的职能与执法部门,放纵作恶者视为“养鱼”,获取罚款收益,不在乎公共利益与部门责任。
  当然,打击作恶者也有制度困境,因为各个部门之间职能交叉或模糊,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有了利益则冲锋在前。除非在更高层次的要求下联合执法。这种局面鼓励对上负责而非恪守职责。
  目前,不完善的信用体系已经成为阻碍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降低人们幸福感与安全感的最大因素。诸如制假等社会顽疾不能继续走“问题暴露、上级重视、联合执法”这种应急式的行政管理,需要变革。形势表明,这种模式的社会收益越来越低,就如春风一样,三月来,四月走,问题从不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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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5-4 15:57:36
现在假货已经越来越难定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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