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计量经济学与统计论坛 五区 数据交流中心
10162 41
2006-09-20
<P><FONT color=#ff0066 size=5>由于论坛资料上传过多,有些上传者设置成出售后,对出售资料的大小、格式等一概不说明,经常造成购买上当投诉。鉴于此,数据中心即日起实行强制发贴格式,格式如下,凡不遵守者一律删除!</FONT></P>
<P><FONT color=#ff0066 size=5>*名称:如中国统计年鉴2006</FONT></P>
<P><FONT color=#ff0066 size=5>*大小:上传文件的大小(KB或M),也可以说明页码的多少。</FONT></P>
<P><FONT color=#ff0066 size=5>*格式:如PDF,word 、excel、 html等格式,亦可直接标明为光盘版等。</FONT></P>
<P><FONT color=#ff0066 size=5>*可复制程度:即能否复制(同本年鉴,优先奖励可复制的)</FONT></P>
<P><FONT color=#ff0066 size=5>上述四项*为发贴必须包含的内容,缺少者将删除。</FONT></P>
<P><FONT color=#ff0066 size=5>其他内容可由发贴者任意发挥,如列出目录等。</FONT></P>
<P><FONT color=#ff0066 size=5>请发贴者遵守,也请广大购买者监督,发现违反者请告知,将删除!!</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6-20 14:11:55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全部回复
2006-9-20 13:41:00
坚决支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9-20 14:28:00
规矩还是要的,支持。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9-20 15:37:00
支持,但也不要把格式定太死了,内容还是第一位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9-21 07:47:00

嗯,应该做出规定,斑斑所规定的必须的4项都是应该有的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2006-9-21 13:49:00

赞同!

有的资料还需要说明数据来源、语言,内容是否完整等,建议发贴者尽量一次把资料上传完整,不要发了1/2,下一次却没有了踪影!

宗旨应该是方便大家,也方便了自己;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21 13:56:22编辑过]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点击查看更多内容…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