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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8
《东北林业大学学报》是由教育部主管、东北林业大学主办的学术性期刊,月刊,主要发表以下学科和专业的原始实验研究学术论文: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生态学(森林生态学)、植物学(森林植物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工业、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林业经济管理等与林业密切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关于投稿信息:

1.文稿务求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数字准确,文字精练,引用资料请给出文献。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论文一般不超过5 000字(含图表)为宜,学术动态栏目稿件以不超过1 000字为宜。论文请附英文文题、作者单位的译名,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中文摘要(200~300字)、与中文摘要对应的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3~8个。

2.文稿要求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数字请按国家标准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书写,计量单位请用法定计量单位。稿中插图需黑墨清绘,线条均匀,规整清楚。稿中照片需黑白清晰,层次分明。显微照相需标明放大倍数。

3.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表中写出,责任由作者自负。参考文献只需选择主要者列入,未公开发表的资料请勿列入参考文献表,必须标注时可在文中加注,说明作者、文题和来源。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处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用方括号标注在正文右上角。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以新出版的GB/T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为准。
4.稿件外审时间1-2个月,超出2个月没有审回来请作者电话编辑部,编辑会帮助催促专家,如果超出2个月后作者没有电话我们催稿,半年后编辑部按照退稿处理。
5.来稿采用与否,均由本刊编辑部最后审定。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作文字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征得作者许可。如作者不允许对内容作修改,务请在来稿中注明。

6.来稿一经刊发,本刊要求保留专有使用权一年。刊发后,酌致稿酬,并按作者数量赠当期《东北林业大学学报》2册。

7.本刊采用网上投稿,如有特殊情况,来稿请寄:150040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香坊区 和兴路26号《东北林业大学学报》编辑部收(电话:0451-82191712;传真:0451-82191165; E-mail:dlxb@mail. nefu. edu. 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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