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物象概念
本节主要对物象概念内涵及其外延,做出必要的规定和阐明。西方哲学往往将物质与意识、精神区别开来,或者对立起来研究理论。其实,意识、精神是宇宙物质体的属性。它们没有孰先孰后,没有孰第一性孰第二性的区分。所以,物象概念内涵包括了物质事物信息和精神活动信息全部对象。同时,假设将物质与意识或精神区别开来,那么,任何意识的精神的现象,都是人的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或心智直觉认识的对象物。换言之,世界事物就是实体事物,它们包括精神实体与物质实体。因为意识是物质的属性,勿将物象限于“物质”而排斥“精神”。
宇宙实在的物体包括宏观数百亿光年范围的天体和微观纳米级的物体的运动、变化规律,时间和空间;社会实在的事物是人的活动包括创造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方式和机构、分配方式和机构、消费、享受等活动的现象。所以,世界事物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宇宙物质体,二是社会事物。
世界事物是我们感知的对象,人类所有的知识都来源于人的“五官”(即眼、耳、鼻、舌、身)直接的或间接的(仪器是人的感官功能的延伸,它最终须转换成隐喻的感知物象)对实体的感知,并经过大脑思维功能形成对于实体的知识。如果仅仅如此,人类智能岂不成了感官功能的奴隶?理性认知能力的逻辑推理,直觉判断所获得的世界事物认知,同样是人类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世界事物到知识这两者之间有许多中间环节,这些中间环节相互间依存并有过渡和相互转换的现象,这些现象就是人们常说的认识过程或认识活动。在我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中的许多环节中,有一个中介的环节,就是物象。因为一切事物都不可能被移入到我们的头脑中,当我们的“五官”感知事物的时候,我们的大脑中呈现的和记录的首先是事物的图像、印象,我称之为物象
我们认为,对于感官感知世界事物所获得的信息,在心灵意识中形成事物的样态,不论是中国的“象”或“摹本”,还是西方的“影像”或“印象”或“幻觉”或“观念”等概念,按照它们的内涵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它们都是对于直观事物形状、结构、状态、运动、性质、性能、关系、作用等信息,在头脑中形成的样态的描述。但是,人类的认识能力、方式或途径,除了感官知觉之外,还有理智和直觉的认识能力。人类认识微观和宇观世界事物的实践活动,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比如人们对原子结构的认识,就不是感性直观的范围。因此,描述理智和直觉认知的非直观事物形状、结构、状态、运动、性质、性能、关系、作用等在头脑中形成的心理样态,在第10节中介绍了10个概念都难以胜任。这10种概念表述都不能有效地阐明,我们通过感官、理智和直觉认识世界事物后,为什么能够用语音文字对它们做出描述,或做出肢体动作反应。这说明在语音文本或操作动作的表达之前,在心灵意识中已贮存一种事物信息形成的心理样态:物象。有的读者可能认为,如果说知识是“认知心理样态”,那么,它岂不是心理学概念了吗?的确,知识的起点与心理学相联系。不仅仅是有联系,而且是密切联系在一起。这里,“认知心理样态”是知识的一种状态,
感官直接感知获得的事物信息贮存于记忆思维之中的东西,是一种能够再现事物样态的东西。它就是物象。
但是,心灵意识中的和语音文本描述中的是事物的样态,而不是事物本身。因此,我们有必要用两个概念把心灵意识中的事物和词语意指中事物与事物本身做出区分,并能力求表明它们之间的密切联系。换句话说,事物是存在于心灵意识之外的,而在心灵意识中的是事物的物象。我建议哲学家使用“物象”一词来命名,物象是由感性认知、理智认知和直觉认知的对于直观的、非直观的事物的形状、结构、状态、运动、性质、性能、关系、作用等信息,在记忆中形成再现实体的心理样态。物象或象物是世界事物的“复制物”或“忠实复制品”,同那些它们由之而生的外部对象一样,都是物质的东西,它们停留于心灵之中,作为记忆原始表征的形式存在着。它们在完整性方面也同原物不相上下。
世界事物构成了呈现在人的面前的、被我们的感知觉和思维的认识对象。但是,人的思维对象并不是世界事物本身,思维对象是被感知觉所获得的世界事物信息在心灵大脑中形成的物象或象物。对于什么是物象概念定义?物象是人的感知觉与心智所获得的世界事物信息经过大脑功能区神经细胞加工形成记忆思维认知心理样态。虽然,物象或象物来自世界事物信息,但是它们显然不再是信息,而是信息经过不同脑区的神经细胞功能转化孵化为高度抽象压缩的记忆中的实体影像或图像。但为什么不采用“影像”或“图像”词汇呢?因为它们含义不能涵盖嗅觉、痛觉、味觉等信息形成的认知心理样态。因此,物象或象物既具有世界事物同一的性质,但也不是世界事物本身的特性,它们是思维的对象。因为物象或象物作为思维的对象,它们是世界事物处在时间空间的分离状态下,被人的心灵意识意志所掌握的真实的或虚拟的记忆思维的对象。
I、物象概念的源流
什么是“物象”? 《周易下传·小过·彖辞》中:“有飞鸟之象焉”。这里的“象”就是对看到了飞鸟的视知觉信息在头脑中形成飞鸟的心理样态,而不是指飞鸟本身。3000年前作者描述的那只飞的鸟,早已不存在了。因此,所谓“飞鸟之象”的“象”就是物象,是视知觉认知飞鸟的心理样态:飞鸟物象。“物象”一词,自曹植始有如下意谓。1、外界事物,物体的形象,事物的现象。 三国 魏 曹植 《七启》:“耽虚好静,羡此永生,独驰思于天云之际,无物象而能倾。”叶圣陶 《隔膜·阿菊》:“他的视官不能应接这许多活动不息的物象。” 晋朝的 王谧 《答桓太尉难》:“良以冥本幽絶,非物象之所举;运通理妙,岂粗迹之能酬?”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洛水》:“北历 覆釜堆东,盖以物象受名矣。” 2、文艺作品所创造的典型形象。《文献通考·经籍九》:“ 汉 魏 间人所为文,名有‘连珠’者,其联贯物象以达己意。” 清 刘大櫆 《<张秋浯诗集>序》:“乃萦情于歌咏,寄志乎风骚,比拟辞华,雕镂物象。”南宋魏庆之所编《诗人玉屑》卷四谓:“摹写景象,巧夺天真,探索幽微,妙与神会,谓之物象。” 郭沫若 《就目前创作中的几个问题答<人文>编者问》:“像 鲁迅 笔下的 阿Q 就是‘生活中由可憎亦复可怜的偏狭观念所造成的卑鄙可耻的物象’的集大成,但 鲁迅 的主旨是叫我们必须加以毁灭。”3、景物,风景。 唐 杜牧 《题吴兴消暑楼十二韵》:“晴日登攀好,危楼物象饶。”宋 梅尧臣 《依韵和晏相公》:“一为清 颍 行,物象颇所览。” 清 陈恭尹 《早发新塘浦舟中作》诗:“物象交晦明,峰云屡开阖。”4、气候现象。《人民日报》1959年11月9日:“号召全台总动员,人人献农谚,人人观天象、看物象,人人参加整理资料,人人做预报。”
关于“物象”一词,在中国有以上4种涵义。但是,所有的作者都没有明确“物象”是指事物本身?还是外部事物处在心灵意识即头脑中的心理样态?如果从作者陈述的对象事物来看,那么读者理解它们可划分两种:一种直指外界事物如1、3、4;二种指头脑中的对事物认知的心理样态,如2。我将“物象”引入知识论、心理学,有借鉴于2的意蕴,即意指人们认知世界事物信息在大脑中形成的心理样态。但是,2、3的意蕴仅仅是意指认知直观事物的心理样态。
高秉江先生认为,①“中国文化注重直观体悟而‘尚象’”。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说中国文化有“尚象”传统虽然正确,但把“尚象”看成是“注重直观体悟”的结论则是不正确了,有失偏颇的。因为在《周易》中“象”的含义不仅仅是“直观体悟”,还有非直观的比喻、隐喻、象征、暗示、转义等含义。换句话说,《周易》中“象”不仅仅是感性直观认识的结论,也有理智、直觉推理、判断的认识形成的结论、见解。比如,“…吉象,…吝象,……”人们询卜问卦的魅力,就在于卦象的直觉判断力。
因此,物象是通过感性、理性、直觉的认识世界事物信息在心灵意识记忆思维中,形成的对于直观的、非直观的实在者的结构、形状、性质、性能、时空、状态、关系、节律、能量、作用的心理样态。物象是感知觉、理性和直觉的基本形式。
对于飞鸟物象是视知觉认知直观事物的认知心理样态。对于感官知觉认知直观事物的心理样态,心理学家用不同词汇表述它。例如,众多认知心理学家都是支持的“功能等价假说”的表象。但对于“表象”,心理学家也有不同看法。我国认知心理学家对“表象”的观点是:林崇德、杨治良和黄希庭认为:“表象是基于知觉在头脑内形成的感性形象。” ② 王甦和汪安圣认为“表象(MentalImage)亦称意象,包括通常所说的记忆表象和想象表象”。③梁宁建认为“表象是感知过的事物在人脑中留下的短暂形象。” ④ L.索尔所等人认为“心理表象定义为对不在眼前的物体或事件的心理表征。这个总体定义不仅包含了视觉表象也包含了通过其他感觉形成的表象。” ⑤
J·斯滕伯格认为,知识的心理表征分为内部和外部表征两种:所谓知识的外部表征就是用图像即图画或是用符号如字词来描述;所谓知识的内部表征就是心理意象。J·斯藤伯格说:“意象(imagery)是不能即时被感觉器官所感知的、对事物(如物体、事件、场景)的心理表征(Behrmann,Kosslyn,& Jeannerod,1996)。例如,回忆你到大学校园的初次经历。那时你看到、听到甚至闻到了什么(如刚割过的草地或两旁植树的小路)?尽管这些感觉一时并不能立即想起,你仍然可以想像出来。事实上,心理意象可以表征你的感官从未注意到的事物,例如,想像一下在亚马逊河顺流而下旅游的样子。心理意象甚至可以表征想像者头脑之外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例如,想像如果你额头正中长了第三只眼的样子。”⑥
综上,不论是“表象”,还是“意象”或“形象”的概念、观点,它们都是建立在感性认识的哲学基础之上。它们没有包括理性的和直觉的认知能力对于事物的性质、关系、作用的认知,比如,水稻与水、阳光、季节气候、
肥料、种植密度的相互关系,它们对于水稻产量、质量的影响力等,凭感性认知能力是做不到的。并且,表象、意象、形象都不包含认知宇观微观事物的心理样态。理性认知能力可以超越感官阈限,即进行猜测、推导、想象非直观事物的结构、状态、关系、功能、性质和作用等。因此,我提出“物象”概念来概括感官知觉、理性、直觉等认知事物的心理内部表征。这样,物象概念的定义:物象是通过感官知觉和智力认知直观与非直观事物的结构、形状、性质、场、性能、时空、状态、关系、节律、能量、作用等所形成的心理样态。物象可简称为:物象是感知觉和智力认知世界事物形成的心理样态。或是,物象是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
用“物象”来隐喻知识的心理内部表征,比较“表象”、“意象”、“形象”等隐喻仅仅是对直观事物的区分和把握来说,更能体现感知觉与智力认知事物的形与质的心理样态。物象概念使知识的心理内部表征与对象物之间更加具有关联性、适恰性。例如,“形象”概念比较适用于物体的立空间结构描述,而对物体、事件的性质、关系、能量等欠缺隐喻性、类比性和适洽性。“意象”概念在本书中用来定义语言的性质,它具有更加复杂的心理结构。物象作为认知事物知识的心理内部表征,它将成为联结知识的外部表征——语音文本描述的对象物之间的心理中介物;它是语义记忆的本质。物象概念便于思维对不同事物性质的理解和对非直观事物的理解、把握,而不是“表象”仅仅是局限于感官知觉对直观事物的区分和把握。
事实上,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除了直观形状知觉认知外,还有对于物体、事件的性质、关系、用途(功能)的认知,以及对非直观事物的理智认知。我们要全面揭示展现人的认知心理样态,表象概念不能胜任。这是我将物象引入认知心理学的需要与目的。也是物象概念超越表象概念的优越性。因此,对于物象概念,有必要做出更新的繁复的阐述。
II、物象与表象、形象是种属关系的概念
在10节中讨论了,“表象是基于知觉在头脑内形成的感性形象”的局限性。表象局限于“感性形象”,即没有涵盖认知事物性质、关系、作用、价值的心理样态。人们记忆中,不仅有自行车把手、车架、踩板、齿轮、链条、前后轮子的结构–“感性形象”,而且包括它们的关系、作用(功能)。比如,链条是把踩板的力传递到后轮使它转动起来并驱动前轮,这样使整个车子前进等。这就是自行车物象与自行车表象的差异。
詹姆斯·吉布森(James Gibson 1950,1966,1979)提出了一个直接知觉理论,就是对物象心理很好的证明。吉布森认为,物体的所有可能用途(即它们的功能承受性)都是可被直接知觉到的。例如,一架梯子可承担升降的功能,而一张椅子可承担坐的功能。功能承受性的观点可以运用到邮箱上。吉布森(1979)说:⑺“在一个社区的邮递系统内,邮箱–承担给写信人送信件的功能。当一个物体被识别为邮箱时,它的功能承受性就被知觉到了。”绝大多数物体都有不止一个功能承受性,而由知觉者的当前心理状态决定哪项功能承受性能影响其行为。因而,当呈现一个橙子时,饥饿者会知觉到可食这一功能承受性,并把橙子吃了,而愤怒者可能知觉到橙子可作投掷物的功能承受性进而把它掷向某人。因此,我们认知梯子、椅子、橙子的心理就不仅仅是视觉表象或形象,还有它们的功能。这就是物象心理。
巴萨卢(Barsalou,1987,1989)指出,人们表征一个概念的方式是随概念所处情境的变化而变化。例如,当人们单据阅读单词“青蛙”(frog)时,“被人们吃掉”(eaten by humans)一般保留在记忆中而不被激活。然而,当你在一家法国餐馆里读到关于青蛙的东西时,“被人们吃掉”就会被激活。也就是说,人们心理上不仅有青蛙的视觉表象如四条腿等;还有它对人的作用、与人的关系。这就是人们心理上的青蛙物象。“飞鸟物象”含义包括鸟的翅膀、羽毛的作用,知道鸟能飞起来是因为有翅膀、是动物,它们有雄性、雌性之分,会筑巢、捕食小虫或食果粮、有排泄系统生理功能等等。“飞鸟物象” 包括鸟与自行车的性质差别,包含鸟与自行车不同用途的价值判断。由此可见,物象含有“感性形象”即表象的内容,也包含知觉和智力加工的内容。物象概念比较表象概念,更能全面反映、体现了人们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换句话说,“感性形象”只不过是认知事物直观形状的心理样态,表象心理不能涵盖认知事物性质、关系、作用、价值的心理样态。因此,表象、形象都是物象的属概念。
物象不仅仅是事物的“形象”,而是包括实体的内部结构、性质、性能等等非图像的东西以及运动轨迹、演变方向的图象;例如光子每秒钟30万公里的心理时空图象,就不是一种形象。
形象一词的内涵,总体上讲,是某一事物的形状、结构式样、外形、形态,并不包含该事物的性质、性能、关系、能量、价值等属性。因此,形象概念不足以承担再现事物性能和作用。
有人认为,表象是⑻ “先前获得过的客观事物形象在人的大脑中的再现。对记忆中保存的感觉和知觉的回忆或改造。是感觉的高级阶段。”通过以上物象与表象、形象两个概念定义内涵看,它们既有相似又有区别,但它们属于种属关系的差异。一是物象不以“回忆”为前提条件,不区分“先前”与眼前的实体物象,即凡是被观察、体验到的实体之印象、图象都是物象;二是物象就是对于实体的高度抽象、压缩了的心理图象,实体物象是不能被改变的,所以物象是没有被“改造”之内容。一个人感知到了多少就是多少,那是各人的能力所限定的,最终就只能由实践活动来加强直接感知实体所产生、形成的清晰、准确、完整的物象知识。因为任何人的心理物象都不能改变实在事物的本身。三是物象概念外延包括了感知觉所获得的对于实体的印象和图象,它们有清晰与模糊之分别,如果用表象或形象二个概念来区分感觉的高级与低级之分别的物象的话,那么,它们是符合物象学理论逻辑规定的。
物象概念外延完全容纳“表象”的这些特征:⑼ “同感觉和知觉相比,表象不如它们鲜明、完整和稳定,往往只反映事物大体面貌(轮廓)、主要特征而不反映细节,但它反映同类事物的一般形象,已具有初步的概括性和抽象性。” 物象是通过感知觉所获得的,对事物感知愈鲜明完整所获得的物象就愈鲜明愈完整,物象并非完全依赖于感知觉,物象既有事物大体面貌(轮廓),也有事物的细节。同时,物象也具有进行概括或是抽象的品质,如它可以集合同类事物和区别它类事物的属性和特征。物象种类中,有具体物象和抽象物象的区分。
但是,物象理论逻辑并不排除⑽“表象的内容也受已有的实践经验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观点以及情感、意志、兴趣、愿望、注意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的观点。但是,实体物象完全没有表象的这些内容和性质。实体的物象结构具有人的心理意志不能随意改变的性质,除非物象的对象实体是人的情感、意志、兴趣、愿望、注意等主观因素构成的产生的人的社会活动类型的精神实体物象。即便如此一个人的头脑记忆中已形成的人体(含表情、情感)物象将不会受到他的理论观点以及情感、意志、兴趣、愿望的影响。实体物象具有不受人的意志、愿望而随意改变的特性。这是实体真理的心理物象知识逻辑规定。这类理论逻辑问题将由物象种类进行必要的区分。比如,虚拟物象、幻想物象,自然物体物象,等等。
在想象和联想的状态下,物象可以被分解或重组成为新的物象,这就是创造性思维的作用结果。但源物象仍然是保持不变的。
综上,人们认知事物获得实体的全面知识的心理加工是物象加工。从神经生理心理学方面分析,感觉信息加工一般在感受器阶段业已完成。比如,光信息加工在角膜、水晶体等组成的屈光系统已经完成,在视网膜进行物象的表象(如同照相底片)加工,然后转换成化学能将图像传递到视皮层进行物象深加工。声波信息加工在耳呙、听毛细胞等感受器系统完成。不同的声波频率携带不同性质的声音信息产生不同的听神经动作电位,传递到听初级皮层进行物象加工并形成声象存储。一个新的声象传递过来与先前存储的声象形成对比做出识别。比如接电话,我们很快辨别从电话里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通过触觉获得质地和温度的感觉信息,通过躯体感觉获得手部运动和肢体运动的感觉信息等,经过物象加工后,每一种物象储存于独立的脑区,即视觉物象储存于视觉区,听觉物象存储在听觉区,躯体感觉物象储存于体感区等等。我们把通过感觉器官获得事物信息经过知觉加工后形成的超越“感性形象”的心理样态,分别称之为视觉物象、听觉物象、嗅觉物象、味觉物象和肤觉物象,它们已经不是事物的直观形象或表象。根据物象理论,事物直观形象或表象只不过是认知心理的一部分。人的认知心理样态,不仅有感觉和知觉加工认知事物的直观形状物象或(表象);还有智能加工认知宇观、微观事物结构、运动、性质、关系、作用、价值的心理样态;还有通过直觉加工的对于事物的性质、关系、作用、价值的心理样态。所以,表象、形象都是物象的属概念。
III、物象也是理智认知、直觉认知宇观、微观事物的心理表征
心理学把感觉系统的各个元素视为通向外部世界的通道,这当然不错。然而,认为⑾“只有被我们的感受器所探测到的那些感觉,才能够进行更高级的加工处理,但是由于感觉系统的接收能力是有限的,因而我们的知识也必然是有限的。” 但是,这种把人类知识来源仅仅看成是感觉系统提供的观点,并不完全符合人类认知心理结构。智力的推导、猜测、想象历来就是科学知识的重要来源。试问,凭借眼、耳、鼻、舌、肤的生理功能能够发现原子、红外线、基因吗?我们把眼、耳、鼻、舌、肤的生理功能不能直接探测到的事物信息,由理智、直觉能力认知的实体在头脑中形成的事物心理样态,称之为非直观事物物象。智力认知非直观事物结构、运动、性能、性质、关系和作用的物象,至少有如下几个方面:
其一,人类理智认知宇观事物是认知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典型的例子是哥白尼的“日心说”,是不可由感觉知觉能力的感性实践来证明的。依据人类的感性实践,“地心说”是正确无误的,真理性认知。
目前,心理学没有将理智认知宇观事物的心理活动纳入实验研究的范围。理智能力可以超越感官阈值,进行逻辑思维的推导、猜测、想象宇宙中天体结构、状态、性质、关系和作用等。在天文学中,有对“黑洞”理论预言,有多种宇宙模型,如宇宙大爆炸的生成理论等,都是用数学描述的推论。视感觉直观信息不起决定性作用。因此,天文学家运用数学描述宇宙天体结构、状态、性质、关系和作用的认知心理样态,如果用“感性形象”的表象心理理论来描述是不适恰的。比如,我们要向月球发射卫星,数学家要计算出发射卫星的时间、轨道、速度和所需要的能量。这时,常人认知地球、月亮的表象心理就没有什么作用。要成功发射月球卫星须要有复杂的“地月”轨道模型的物象结构的物象知识,并将它们用语言符号形式陈述出来。
其二,人类理智能力认知微观事物,也是认知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心理学没有将理智认知微观事物的心理活动纳入实验研究的范围。量子理论的发展,把人类认识带进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尺度。人类认识一深入到微观领域,便面临着一种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处境。由于在微观认识中“现象”一词只能是指在观测主体领域的观测结果,而不能再像我们在宏观领域那样指不依赖于观测者而独立存在的事物状态,间接感受成了微观认识理论的基石。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用眼睛直接观察到微观粒子,这是人们难以想像而只能用抽象的数学表示出来的一种人类认识的临界尺度:原子的直径10–⁸ 厘米;一个核子的典型长度过10﹣13厘米;普朗克距离是10–33厘米……。观测主体和量子状态之间的无形屏障,构成了微观认识和宏观认识的根本区别。在微观认知心理上的特性已经不是表象理论的范畴。不仅命题符号不存在,知觉符号亦不能产生。只有智力推导、猜测、想象微观物体的结构、状态、性能、性质、关系和作用物象心理样态。例如,1869年俄国化学家门捷列夫在批判继承前人工作的基础上,对大量实验事实进行了订正、分析和概括,总结出一条规律:元素(以及由它所形成的单质和化合物)的性质随着相对原子质量的递增而呈周期性变化。这就是元素周期律。他还根据元素周期律编制了第一个元素周期表,把已经发现的63种元素全部列入表里,从而初步完成了使元素系统化的任务。他还在表中留下空位,预言了类似硼、铝、硅的未知元素(门捷列夫叫它类硼、类铝和类硅,即以后发现的钪、镓、锗)的性质。并指出当时测定的某些元素相对原子质量的数值有错误,而他在周期表中也没有机械地完全按照相对原子质量数值的顺序排列。若干年后,他的预言都得到了证实。
其三,在人的世界中,社会事物的非直观的结构、运动、状态、场、关系、作用、性能、性质等等,也是通过理智或直觉能力认识才能达到的。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商品价格“链”,资本利润,法律程序,政府职能,自由与权利等社会关系。智力认识在《易经·系辞上传》中就有对于认知社会事物的描述:如“形而上者谓之道”,这里的“道”就是非直观的实在者;又“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意思是说,吉与凶,是成功与失败的象征。悔与吝,是忧愁与顾虑的象征。卦爻的变化,是前进与后退的象征。刚与柔,是日以继夜的动与静的象征。六爻的变动,显示天的灾变与祥瑞,地的险阻与平坦,与人的善恶的道理。还有《老子》中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经·25)的规律、关系等。这些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超出了表象理论范围,我们用物象来描述是适恰的。物象有自然物象与精神物象之分,有具体物象与抽象物之分等等。这里的“道”就不是一种表象性质的东西,而是一种抽象的物象。
IV、物象是人脑中对于事物的性质、功能、特性等心理体验的印象、图像或图象
为什么说我们感知记忆思维的是世界事物的物象?我们的感官能够接收传递实体或实在者的信息,在思维过程中能够记录
贮存和回忆的是世界事物的物象。比如成年人都认识自己的父母,不论分离多久也能回忆她们的像貌声容。在19世纪前还是一个谜,它是神学家创立神学的堂而皇之的论据。自从有照相机、电影、有声电影、磁盘、光蝶、卫星电视转播、可视电话等科学技术后,成年人记忆父母声容像貌,就不那么神奇了,都是可以用物理学解释的。特别是神经生理学的发展,对于人脑功能结构的认识逐步深入,左右半球功能优势的发现,进一步揭开了人脑思维的奥秘。当然,如果有人要追究物质为什么有这些能力的话,那么也许只能给出一个“上帝”赋予的答案来,那就另当别论了。话说回来,是实体事物的信息和思维功能的共同作用,使我们能够将感知的事物在记忆思维中形成它们的物象,这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不过,对于物象概念内涵包括哪些要素,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物象形成需要人的认知目的和意志的参与。
物象能够体现事物的哪些要素?物象是人的感知觉神经系统、智能和直觉心灵系统接受事物信息,经过感觉的、知觉的、注意的、智能的、记忆的物象加工所形成对于实体的心理样态。物象对于事物不是象一般的平面照片,而是胜于立体电影呈现的场面或场景。物象不仅是实体的形状、颜色、状态,还有实体的性质、运动、结构、性能、关系、能量等属性都在其中。我们对于世界事物的从现象到本质的认识,都是可以从直接的观察或实验的观察中获得,而这些过程都是以物象的形式被感知、思维、记录、贮存和回忆再现的。只是当我们需要的时候,或可以反思回忆起来,或用语言说出来、或用文字写出来、或用肢体动作表达出来。然而,在记忆和思维的阶段,在未能表达出来的时候的那种心理状态,只能是物象。
须要指出,图像与图象是二个不同概念,图像是纯粹的视觉心理体验,是几何的空间时间的状态。然而,图象则是概括的,多感觉的因素共构的心理体验。比如,对一只苹果的图像概念是它的形状、颜色,无法包括苹果的气味、口感、营养成分、价值等等。而对于一只苹果的“图象”概念则是包括了它的全部构成要素的心理样态。
但是,物象不同于“图像”,图像是具有物理时间空间属性的东西。物象则是没有物象时间空间属性的抽象意识心理样态,物象是具有广延的无限小的,或无限大的心理时间空间非物理的抽象性。所以,实际上图像与图象都不能准确全面陈述感官知觉获得信息的心理样态。所以,维特根斯坦宣称的“图像”观点,不能作为语义的定义。唯有“物象”才能符合知识的起点即语义定义的心理样态。
物象外延包括感官知觉认知对象之一:人的精神现象,社会精神活动等等。这个内容详见下节中的“实体”概念。
物象形成需要目的和意志的参与。人的认识活动都是有目的地进行的,如果人们仅仅强调“五官”的感知觉功能,是不足以获得实体物象的,因为人的大脑并没有记忆思维感官所感知过的一切东西。只有人们有目的的注意用感官去感知某一事物的时候,头脑记忆中才有某一实体的物象。比如我们乘车从甲地去几十公里外的乙地,沿路看见了许多东西,但是你并没有,也不可能全部记忆下来。如果你不用注意力去记住某些实体,你就不会有什么物象形成。人们的记忆思维中要形成实在的物象,尤其是要形成完善的实在物象,非要有明确的目的和坚强的意志,经过长时间的反复感知实在才能达到。而一个有目的和意志支持下的感知事物的活动,就是实践。丰富的实践活动必然直接感知更多的事物,从而在记忆思维中就会有大量物象的形成。在认识过程中,由实体到物象的环节,这就是感性的、理性的实践活动。这里的实践活动,就是人的躯体感官心灵有目的的去直接观察接触感知体验某些事物。
语言文字是由不同声母、韵母、声调组合的拼音和采用不同形体的字符,共同构造成的心理样态:声音物象与字符物象的双物象复合体“意象”。同时,文字的双物象复合体还要与它们所象征的意指的实体物象(语义)相联结,构造成为一种复杂的意象结构。人们可以通过符号意象获得实体物象的体验,达到认知世界事物的目的。
V、精神类型现象思维样态仍是物象
物象学理论最容易遭遇精神现象的责难。因为西方传统哲学是二分的方法,即物质与精神,主观与客观,存在与意识(仿佛意识不是一种现实的“存在”)。物象概念似乎只是秉持“物质”、“客观”“存在”这一端,不能兼容人类的精神、主观、意识等等现象。然而,精神类型现象却是物质体属性,都是表现某种人的感官知觉、理智、直觉认知的对象性实体物象心理样态的属性。中国传统哲学是没有像西方哲学“二分法”模型、模式的思维方式。显而易见,“二分法”不适合于语义定义,反观中国传统哲学模糊性、整体性认知方式,则更加适合于语义定义。实际上西方语义意义论,也是采用模糊性、整体性认知方式,即将“意义”等同于世界事物的认知模式。但是,语义意义论已经走进死胡同和陷入绝境之中。语义物象论是应运而生。
小结:物象是人们通过视、听、触、嗅、味、胅体、理智、直觉等感官知觉、思维神经系统功能,直接或间接(仪器)接收世界事物包括自然物、人工物和社会事物的颜色、形状、结构、性质、性能、时间、空间、状态、关系、情绪、精神、能量、运动、作用、价值等信息,在大脑中形成的实体物象的记忆。因此,物象是感觉和知觉的基本形式,物象也是理智、直觉认知的最终目标。
物象是思维的直接的对象。在以往的哲学理论中,人们习惯地将“客观世界”当成思维的对象。这是一种错误的方法论。虽然人类认知世界的目的是“客观世界”,但是,人类的思维并不是直接对“客观世界”进行的、展开的。如果人类的思维是直接面对“客观世界”进行的,那么,科学家与普通人的思维就没有差异和区别了。因为每一个人的感官知觉的阈值的差异很小,她们所面对同一个世界。人类个体认知能力差异在于各自所获得实体物象的类别、数量、质量。它们决定了科学家、文学家等与普通人各自拥有的物象:即思维的对象、内容的丰富程度的差异。因此,物象在构成思维活动的成分作用的意义上来说,物象是思维活动必有的成分,思维活动如果没有物象成分是不可能进行。我们知道,物象就是思维的对象即认识的事物或者说是知识的内容,一切语言符号所表述的内容都不过是实体物象而已,也就是说,符号意象思维的内容,最终也要指向物象即事物。物象是思维的基本要素。
V、支持物象理论的认知心理学理论
在认知心理学理论中,有概念表征理论的定义属性理论、原型理论和样例理论等都可用来论证物象概念、观点、理论。为了不增大篇幅,这里只简要提及它们。
目前,心理学研究主要集中在感觉知觉的认知心理的范围内,暂未曾涉及对于宇观与微观事物的认知心理方面。但是在事实上,人类对于宇观与微观事物的认知心理活动,是认知心理活动的重要方面。因此,如果从整体上揭示和把握人类认知心理活动,就需要有一个心理学概念来概括它。由于“表象”、“意象”、“形象”和“图像”等概念“是基于知觉在头脑内形成的感性形象。”所以它们都不能胜任。又由于“命题符号说”不能证实这种符号的存在,以及“知觉符号说”把“知觉引起的神经冲动的一次记录”当作符号,同样不能涵盖对于宇观和微观事物的认知心理样态。所以,我们提出物象概念。
物象概念比较“表象”、“意象”、“形象”和“图像”“命题符号”等概念有如下的优越性:一是前者使知识的心理内部表征与对象物之间更加具有关联性、适恰性;后者对物体、事件的性质、关系、能量等欠隐喻性、类比性和适恰性。二是前者便于思维对事物性质的理解以及对非直观事物的理解和把握,更能体现感知觉与智力认知事物形与质的统一心理样态;后者都是建立感性直观认知的基础上,仅仅是认知直观事物形成的心理样态,并没有包括对于事物性质、关系、作用的认知心理样态,也不包含认知宇观和微观事物的心理样态。因此,我们提出“物象”概念来概括感觉、知觉和智力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和心理表征。这样,物象概念的定义:物象是通过感觉、知觉和智力认知直观与非直观事物的结构、形状、性质、场、性能、时空、状态、关系、节律、能量、作用等所形成的心理样态。物象可简称为:物象是感觉、知觉和智力认知事物形成的心理样态。或是,物象是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
根据认知心理学家对于概念认知心理做出的定义属性理论、原型理论、样例理论、情境模拟理论等情况看,它们各自有其优势,也都有缺陷。它们都是对于认知事物的心理样态揭示和描述。如果我们能够用一种理论对它们进行组织、综合利用起来的话,那么这个理论就是物象理论。物象概念、特性和功能恰好完全可以涵盖、容纳上述概念理论。
物象是人的大脑神经细胞系统对于由感性、理性(智)和直觉的认知活动获得直观、非直观的事物的形状、结构、状态、运动、性质、性能、关系、作用的信息进行加工形成的能够再现实体的记忆心理样态或心理表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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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王甦、汪安圣:《认知心理学》(重排本),第1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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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美)J·斯滕伯格:《认知心理学》(第三版), 杨炳钧、陈燕、邹枝玲译.,黄希庭校,第1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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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第547页 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
⑼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第548页 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
⑽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第548页 上海辞书出版社1990/
⑾(美)罗伯特·L.索尔所 . M.金伯利·麦克林 . 奥托·H. 麦克林:《认知心理学.》(第七版),邵志芳. 李林. 徐媛. 高旭辰. 何敏萱等译,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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