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2:第二个权利要求是第一个权利要求的推论。如果知识完全与获得知识的环境相联系,它就不会转移到其他环境中。然而,即使不假设存在极端的语境依赖,人们仍然可以说,除了几乎相同的任务,到不同的物理语境的迁移相对较少。西蒙指出了韦伯(1884)和费希纳(1858)在这方面的研究。他们在“心理学中的迁移”研究中表明,可能存在大量迁移、适度迁移、少量迁移和完全不迁移,甚至可能存在负迁移。有多少以及迁移是否为正取决于实验情况以及最初学习到的材料与迁移材料的关系。Simon还提到了Singley和Anderson(1989),他们证明了任务之间的转移是任务共享认知元素的程度的函数。许多研究一致认为,当培训涉及多个例子时,迁移会得到加强,并鼓励学习者反思迁移的潜力。主张3:抽象训练没有什么用处。如果教室里教的不是工作中需要的东西,抽象教学可能会无效。人们需要在工作表现和抽象课堂教学之间建立更好的对应关系,有时这意味着改变工作的性质,消除学徒学习带来的不良影响。抽象的教学会导致成功的迁移,而具体的教学会导致迁移的失败。在比德曼和希夫拉尔(1987)的一项研究中,西蒙发现20分钟的抽象教学可以让新手达到多年实践的专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