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过来,由于第(1)部分的过程(XJ/pJ)σJn∧ζjn是一个超鞅(Ohm, G、 P)所有n∈ N、 这意味着(XJ/pJ)σJn∧ζjn是上的鞅(Ohm , G、 P)全部∈ N.自P[limn]→∞σxn=∞] = 1代表每x∈ E、 和PζJ=∞= 1、半鞅模型中的第一类序列套利和过滤放大23σJn∧ ζJnN∈Nof上的停止时间(Ohm, G) s aties P画→∞σJn∧ ζJn= ∞= 1,从而为XJ/pJis提供了(Ohm, G、 P)。[IP13]最近建立了一个类似于命题3.4第(1)部分的结果(见他们的命题5.2)。更具体地说,根据他们的术语,过程1/PJI是G的一个普遍超鞅密度。备注3.5。命题3.4可以用来证明任意半鞅X(Ohm, F、 P)仍然是上的半鞅(Ohm, G、 P)。与推论2.9中的情况一样,只要X是一个非负且有界的局部鞅,因此是一个上鞅,就必须给出结果(Ohm, F、 P)。根据命题3.4的第(1)部分,过程X/pJis是一个半鞅(Ohm, G、 P);因为1/pJis也是一个三次正半鞅(Ohm, G、 P),结果如下。我们得出的结果是提案3.4的一个分支(这个附带结果将不会在其他地方使用)。根据命题2.8的相同精神,我们可以刻画XJ/pJon的局部鞅性质(Ohm, G、 P)对于每一个BE O(F)-可测的非负函数X,如XXI是上的局部鞅(Ohm, F、 P)对于γ-a.e.x∈ E.提案3.6。以下语句是等效的:(1)对于任何X:E×Ohm ×R+7→ R+就是这样 O(F)-可测量的,并且每x的Xxis c`adl`agx∈ E、 这是一个局部鞅(Ohm, F、 P)和[[ηx,∞[[ {Xx=0}(模变)保持γ-a.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