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市: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美元。【2】深市: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多只A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A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10万股。【3】京市(北交所)、新三板: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需要注意的是,大宗交易的委托数量没有整数倍的要求,如持有的股票有碎股(零股),可以在大宗交易时一起卖出,也可以将这部分碎股普通卖出。
注:以上信息、数据来源市场公开消息,仅供参考!内容仅做数据展示,不构成投资意见,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