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进展缓慢,但即使在大型项目管理中,善治也正在站稳脚跟。改革的主要推动力来自传统上参与大型项目的机构和行业之外,这是好事,因为它增加了成功的可能性。例如,英国财政部现在要求所有部委制定和实施大型项目程序,以遏制所谓的“乐观主义偏见”(Flyvbjerg,2006)。没有考虑到这种偏差的项目将无法获得资金,并且已经制定了这样做的方法(英国交通部,2006年)。瑞士和丹麦效仿英国(瑞士道路和运输专家协会,2006年;丹麦运输和能源部,2006年、2008年)。在澳大利亚,维多利亚议会对政府如何更成功地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进行了调查(维多利亚议会,2012年)。同样,在荷兰,议会基础设施项目委员会举行了广泛的公开听证会,以确定将限制向议会、公众和媒体提供的关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错误信息的措施(荷兰基础设施项目委员会,2004年)。在波士顿,政府已提起诉讼,要求从承包商对与成本超支有关的大型挖掘的多收费用中收回资金。未来几年,可能会有更多的国家和城市效仿英国、澳大利亚、瑞士、丹麦、荷兰和波士顿。最后,关于如何改革大型项目管理的研究——上面已经提到了一些例子——开始对实践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