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总能力的数据是指示性的(图10b),表明在调查时间段的前二十年,与网络的其他部分相比,ACS和CORE的能力水平较低。网络的其余部分后来在世纪之交被快速增长的ACS所超越。如果我们对ACS中的子类数量仍然较少这一事实打折(并且我们通过一组子类的总数进行归一化),我们将得到图10a中的平均数所示的图。图9:技术网络子类:ACS的快照。图10c显示了子类网络中三个子类在绝对能力(专利数量)方面的相对份额。该图呈现出与IPC类网络的完整性类似的趋势(图5c):ACS相对而言增加,而网络的其余部分则收缩。这一次,ACS的外围保持着相当大的份额(约10%)。去年(2011年),子类的ACS总份额约为60%,而在类网络中约为80%。然而,考虑到对于子类,各种自催化集中节点的聚合数约为总体的三分之一,自催化结构也成为子类网络中的主导模式。分析的证据在子类层面上证实了我们的假设,即自催化结构正在促进创新,这是通过专利数量来衡量的。因此,我们的假设在IPC子类层面上也得到了验证,正如在类层面上一样:与技术类一样,子类定义的内部结构清楚地表明,技术领域受益于纳入ACS。